额济纳旗审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额济纳旗审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应对职责 | ||||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机构信息 | 机构设置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机构职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机构职能信息 | |
2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及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领导信息 | |||
3 | 内设机构 | 股室名称、职责、办公时间、办公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内设机构信息 | |||
4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审计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规范性文件 | |
5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应对职责 | ||||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机构信息 | 机构设置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机构职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机构职能信息 | |
2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及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领导信息 | |||
3 | 内设机构 | 股室名称、职责、办公时间、办公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内设机构信息 | |||
4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审计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规范性文件 | |
5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额济 (略) | 法定公开 | (略) 站 | √ | 办公室 | 维护和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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