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慈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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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慈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慈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20 15:39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

(略) 横河镇

(略) (略)

本项目北起历石线南侧,路线往西南方向经新舍里、金家山,在乌玉桥东侧与浒溪线交叉,再往南在子陵村北侧跨越东横河,在子陵村西侧与沿山线交叉,在陈山北侧下穿杭甬客专,在陈山南以隧道穿越桃花山,终于陈山慈余界。路线全长4.84km,其中起点至沿山线段采 (略) + (略) 形式,沿山线至终点段采 (略) 形式。道路采 (略) 标准设计,高架主线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宽度26.5m; (略) 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7.5m,全线采用沥 (略) 面。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期临时营地布置;针对桥基、路基等需采取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同步建设绿化配套工程。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场应远离河道,加强桥梁施工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因施工不当而造成对水体的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基坑排水、隧道施工废水、施工车辆及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等)分别 (略) 理后回用。桥梁工程采取围堰分段施工等有效防护措施,减少对水体的扰动。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防止机械漏油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合理设置物料堆场,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并做好物料覆盖和定期洒水工作;运输料石、水泥、渣土等的车辆做到密闭运输,车辆出入场地采取清洗等措施;使用排放合格的机动 (略) 移动机械,合理设置施工 (略) 线;钢筋焊接烟尘 (略) 理后排放。通过采取合理设置炮孔等措施,尽量减少爆破粉尘产生。混凝土拌合废气和水稳拌合站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和表4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全线采 (略) 面;对沿线有住宅等环境噪声 (略) 段设置声屏障,对部分噪声影响较大的居民房进行隔声窗改造;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须按照《 (略) 环境污染防治规定》执行申报和公告制度。

(五)落实固 (略) 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及时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多余废土石方应按规定清运到指定地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街道三北大街77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92号窗口)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慈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20 15:39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

(略) 横河镇

(略) (略)

本项目北起历石线南侧,路线往西南方向经新舍里、金家山,在乌玉桥东侧与浒溪线交叉,再往南在子陵村北侧跨越东横河,在子陵村西侧与沿山线交叉,在陈山北侧下穿杭甬客专,在陈山南以隧道穿越桃花山,终于陈山慈余界。路线全长4.84km,其中起点至沿山线段采 (略) + (略) 形式,沿山线至终点段采 (略) 形式。道路采 (略) 标准设计,高架主线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宽度26.5m; (略) 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7.5m,全线采用沥 (略)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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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期临时营地布置;针对桥基、路基等需采取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同步建设绿化配套工程。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场应远离河道,加强桥梁施工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因施工不当而造成对水体的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基坑排水、隧道施工废水、施工车辆及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等)分别 (略) 理后回用。桥梁工程采取围堰分段施工等有效防护措施,减少对水体的扰动。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防止机械漏油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合理设置物料堆场,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并做好物料覆盖和定期洒水工作;运输料石、水泥、渣土等的车辆做到密闭运输,车辆出入场地采取清洗等措施;使用排放合格的机动 (略) 移动机械,合理设置施工 (略) 线;钢筋焊接烟尘 (略) 理后排放。通过采取合理设置炮孔等措施,尽量减少爆破粉尘产生。混凝土拌合废气和水稳拌合站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和表4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全线采 (略) 面;对沿线有住宅等环境噪声 (略) 段设置声屏障,对部分噪声影响较大的居民房进行隔声窗改造;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须按照《 (略) 环境污染防治规定》执行申报和公告制度。

(五)落实固 (略) 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及时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多余废土石方应按规定清运到指定地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街道三北大街77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92号窗口)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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