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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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建 (略) 对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AJ-K-09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AJ-K-09号地块位于连 (略) 西侧、 (略) 南侧,地块中心位置为东经119.*°、北纬26.*°,用地面积为*m2。地块 (略) , (略) ,东至铭钰建材,西至福州 (略) 。调查地块2000年以前为农用地,2000年后为工业用地,地块当前为空置厂房,地块内原构筑物未拆除,目前作为连江县公安涉案车辆停车场使用。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1)调查地块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地面高程差异较小,无明显高低起伏;

(2)地块当前主要为空置厂房,地块内原构筑物未拆除,无生产设施,目前作为连江县公安涉案车辆停车场使用,未发现地面有油污。

(3)地块内土壤无散发出异常气味,未发现存在疑似污染痕迹;

(4)地块未发现存在危险废物暂存以及填埋情况;

(5)地块内未发现地表水体等存在。

(6)地块四周已经全部围挡,只留有一个出入口,有专人管理,不会有外来垃圾进入地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布点采样检测,结果表明:

(1)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7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了24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了1个土壤样品,合计25个土壤样品,并由 (略) 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8日进行了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6.37~7.82,对照T0土壤对照点的检测结果,相差不大;各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所对应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该地块规划用地为第一类用地,调查地块可满足用地规划要求。

(2)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本次调查工作共设地下水采样点4个,检测地下水样品5个(含一个平行样)。调查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检出为pH值、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钠、镍、铅,各项因子的污染物水平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限值。

(3)总结论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相关监测因子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续可用于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7#楼12层1202室-2

联系方式:林工*

,连江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建 (略) 对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AJ-K-09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连江县中心 (略) 、 (略) *-AJ-K-09号地块位于连 (略) 西侧、 (略) 南侧,地块中心位置为东经119.*°、北纬26.*°,用地面积为*m2。地块 (略) , (略) ,东至铭钰建材,西至福州 (略) 。调查地块2000年以前为农用地,2000年后为工业用地,地块当前为空置厂房,地块内原构筑物未拆除,目前作为连江县公安涉案车辆停车场使用。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1)调查地块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地面高程差异较小,无明显高低起伏;

(2)地块当前主要为空置厂房,地块内原构筑物未拆除,无生产设施,目前作为连江县公安涉案车辆停车场使用,未发现地面有油污。

(3)地块内土壤无散发出异常气味,未发现存在疑似污染痕迹;

(4)地块未发现存在危险废物暂存以及填埋情况;

(5)地块内未发现地表水体等存在。

(6)地块四周已经全部围挡,只留有一个出入口,有专人管理,不会有外来垃圾进入地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布点采样检测,结果表明:

(1)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7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了24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了1个土壤样品,合计25个土壤样品,并由 (略) 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8日进行了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6.37~7.82,对照T0土壤对照点的检测结果,相差不大;各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所对应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该地块规划用地为第一类用地,调查地块可满足用地规划要求。

(2)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本次调查工作共设地下水采样点4个,检测地下水样品5个(含一个平行样)。调查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检出为pH值、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钠、镍、铅,各项因子的污染物水平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限值。

(3)总结论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相关监测因子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续可用于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7#楼12层1202室-2

联系方式:林工*

,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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