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2025年1月2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2025年1月2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略)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3日(3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不在公示期限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库伦旗 (略) 安代大 (略) (略) (略) 办公楼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库 (略) 库伦旗库伦镇 (略) 区域集中 (略) 基础设施及备用锅炉技改项目 | (略) 库伦旗库伦镇 (略) | 库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对库 (略) 现有厂房内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将现有往复炉排式29MW备用燃煤锅炉(*.25/130/70-AⅡ)变更为常用锅炉,现有链条炉排40t/h在用锅炉(*.0/115/70-AⅡ)变更为备用锅炉,同时对省煤器进行更换,并将湿式除尘器改为布袋除尘器,其他工程内容不发生变化。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00%。 | 施工期: 施工过程主要为设备拆卸和安装,产生噪声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略) 现有 (略) 理后排 (略)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加强施工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 (略) 理。 运营期: 废气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煤棚装卸扬尘。锅炉排放的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经45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储煤棚、洒水抑尘控制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不新增,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经市 (略) 排入库伦 (略) (略) 理。锅炉排水、软化水制备设施排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主要来自锅炉、泵房间等室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为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废换树脂及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脱硫石膏暂存于煤与灰渣库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更换后由生产厂 (略) 理, (略) 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 (略) 理。 |
(略)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3日(3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不在公示期限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库伦旗 (略) 安代大 (略) (略) (略)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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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库 (略) 库伦旗库伦镇 (略) 区域集中 (略) 基础设施及备用锅炉技改项目 | (略) 库伦旗库伦镇 (略) | 库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对库 (略) 现有厂房内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将现有往复炉排式29MW备用燃煤锅炉(*.25/130/70-AⅡ)变更为常用锅炉,现有链条炉排40t/h在用锅炉(*.0/115/70-AⅡ)变更为备用锅炉,同时对省煤器进行更换,并将湿式除尘器改为布袋除尘器,其他工程内容不发生变化。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00%。 | 施工期: 施工过程主要为设备拆卸和安装,产生噪声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略) 现有 (略) 理后排 (略)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加强施工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 (略) 理。 运营期: 废气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煤棚装卸扬尘。锅炉排放的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经45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储煤棚、洒水抑尘控制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不新增,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经市 (略) 排入库伦 (略) (略) 理。锅炉排水、软化水制备设施排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主要来自锅炉、泵房间等室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为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废换树脂及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脱硫石膏暂存于煤与灰渣库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更换后由生产厂 (略) 理, (略) 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 (略)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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