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道527线汶塘至利凤段K14++224路面改造工程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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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527线汶塘至利凤段K14++224路面改造工程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等有关要求,临时用地单位 (略) 已根据《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省道527线汶塘至利凤段(K14+897-K24+224)路面改造工程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现将验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道527线汶塘至利凤段(K14+897-K24+224)路面改造工程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

  二、项目地址:怀集县汶朗镇汶朗村

  三、用地面积:0.1465公顷

  四、批准文号:怀自然资(临用地)﹝2022﹞2号

  五、复垦结果:林地0.1465公顷。

  六、2024年11月21日,经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

  七、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怀集县 (略) 书面提出(地点:怀集县怀城街 (略) 69号;联系人:梁剑杰;联系电话:0758-#)。

  特此公告。



  怀集县 (略)

  2024年11月22日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等有关要求,临时用地单位 (略) 已根据《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省道527线汶塘至利凤段(K14+897-K24+224)路面改造工程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现将验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道527线汶塘至利凤段(K14+897-K24+224)路面改造工程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

  二、项目地址:怀集县汶朗镇汶朗村

  三、用地面积:0.1465公顷

  四、批准文号:怀自然资(临用地)﹝2022﹞2号

  五、复垦结果:林地0.1465公顷。

  六、2024年11月21日,经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

  七、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怀集县 (略) 书面提出(地点:怀集县怀城街 (略) 69号;联系人:梁剑杰;联系电话:0758-#)。

  特此公告。



  怀集县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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