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巴州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四级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关于新疆巴州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四级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18日,新 (略) 委托新疆 (略) 对《新疆巴州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四级水电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巴州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四级水电站项目
项目地点:且末县车尔臣河中下游河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且末县车尔臣河平原四级水电站是西岸干渠规划的梯级电站,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从西岸干渠25+ (略) 引水发电,在30+ (略) 回归西岸干渠,引水流量37.5m3/s,电站装机容量为17.5MW,设计水头56.7m,多年平均发电量(略)kW·h,年利用小时数4989h,工程属等级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别为4级,临时水工建筑物为5级, (略) 的桥涵建 (略) 的等级相同。主要建筑物包括节制分水闸、引水明渠、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尾水渠等。节制分水闸位于西岸干渠25+104上,后接引水明渠,引水明渠沿西岸干渠轴线布置接压力前池,压力前池进水口坎下设置底孔冲沙孔并做放空前池使用,前池左侧设有溢流堰、冲沙孔并做放空前池使用,前池左侧设有溢流堰、冲沙孔和排冰闸。前池后接压力管道,压力管道采用一管两机的布置型式;压力管道接发电厂房,厂房内安装两台卧式水轮发电机组,尾水渠采用提醒断面,在30+ (略) 入西岸干渠。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任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 (略) 154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新疆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人:刘工(*@*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地址:新疆 (略) (略) 春天花园2号楼2层1号门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新 (略)
2025年1月2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18日,新 (略) 委托新疆 (略) 对《新疆巴州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四级水电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巴州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四级水电站项目
项目地点:且末县车尔臣河中下游河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且末县车尔臣河平原四级水电站是西岸干渠规划的梯级电站,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从西岸干渠25+ (略) 引水发电,在30+ (略) 回归西岸干渠,引水流量37.5m3/s,电站装机容量为17.5MW,设计水头56.7m,多年平均发电量(略)kW·h,年利用小时数4989h,工程属等级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别为4级,临时水工建筑物为5级, (略) 的桥涵建 (略) 的等级相同。主要建筑物包括节制分水闸、引水明渠、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尾水渠等。节制分水闸位于西岸干渠25+104上,后接引水明渠,引水明渠沿西岸干渠轴线布置接压力前池,压力前池进水口坎下设置底孔冲沙孔并做放空前池使用,前池左侧设有溢流堰、冲沙孔并做放空前池使用,前池左侧设有溢流堰、冲沙孔和排冰闸。前池后接压力管道,压力管道采用一管两机的布置型式;压力管道接发电厂房,厂房内安装两台卧式水轮发电机组,尾水渠采用提醒断面,在30+ (略) 入西岸干渠。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任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 (略) 154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新疆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人:刘工(*@*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地址:新疆 (略) (略) 春天花园2号楼2层1号门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新 (略)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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