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信访件信访件编号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信访件信访件编号整改销号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 (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信访件内容: (略) (略) 塘栖镇莫家 (略) 以西、清水港以北、 (略) 以南、运河以东的土地平整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以低洼地段需要填土为由,倾倒8000多车渣土、建筑垃圾,对耕地造成破坏,随后铺设一层耕土,通过相关验收,存在验收弄虚作假情形,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
二、 (略) 理情况
经核实,该信访内容部分属实。
1.该项目 (略) 塘栖镇莫家桥清水港耕地功能恢复整治项目,不属于高标准农田项目。2.根据耕地功能恢复项目设计标准,结合地块实际,种植土需要达到一定厚度,该项目确有铺设一层耕作土。3.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展验收,故不存在验收弄虚作假。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实行立查立改,完成点上问题整改。督察期间,塘栖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对违 (略) 块和耕地功 (略) 块进行开挖抽检,现场共抽取点 (略) ,挖掘深度范围为1.5-2米,违 (略) 块范围内存在少量石块、砖块、木头等杂物, (略) 块土壤情况正常。随后, (略) (略) 级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待水稻收割完毕专项推进整改。2024年11月9日,塘栖镇委托有资质地勘单位,取 (略) ,深度2-5米,勘察结果表明填土最大厚度3.60米,平均厚度2.41米,填土以粘性土为主,含少量的植物残骸,局部底部含少量黑灰色塘泥。2024年11月12日塘栖镇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土壤检测, (略) 及周边进行取样, (略) 深度按照60厘米共计7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土壤污染风险性低,满足农用地种植要求。2024年11月22日,整改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表土过筛、土方外运、表土回填等整改工作,共清运土方2130立方。
2、坚 (略) 人,依法追究违法责任。针对违法主体范某某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略) (略) 于2024年11月对其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重启立案侦查,11月18日公安机 (略) 审查起诉,12月 (略) (略) 提起公诉,目前 (略) (略) 审理阶段。
3、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偷倒渣土行为。2024年5月以来, (略) 通过铁塔探头、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监测手段不定期开展巡查排查,切实防范渣土偷倒、耕地破坏等违法行为。同时,制定《 (略) 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一点一档”和责任人制度,对车辆安装数智管控设备,形成源头工地、中端运输、 (略) 置全过程闭环监管。
4、严格组织评审,顺利完成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耕地功能恢复工作方案><耕地功能恢复实施>的通知》等验收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把耕地功能恢复整治项目验收关,2025年1月 (略) 规划和 (略) (略) 牵 (略) (略) 、 (略) 、区 (略) 、市 (略) (略) 、区综合 (略) 、塘栖镇人民政府及专家组开展验收,经现场踏勘、查询材料、质询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和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相关要求,工程指标范围确切,面积真实,具备耕地种植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略) 规划和 (略) (略) (略) (略) (略) 已共同出具该项目的验收意见。
5、坚持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6月、11月, (略) 先后部署开展包括耕地上倾倒建筑垃圾为排查整治对象的“自然之盾”、“双月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略) 未发 (略) 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内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共7日。
监督电话:0571-*。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 (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信访件内容: (略) (略) 塘栖镇莫家 (略) 以西、清水港以北、 (略) 以南、运河以东的土地平整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以低洼地段需要填土为由,倾倒8000多车渣土、建筑垃圾,对耕地造成破坏,随后铺设一层耕土,通过相关验收,存在验收弄虚作假情形,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
二、 (略) 理情况
经核实,该信访内容部分属实。
1.该项目 (略) 塘栖镇莫家桥清水港耕地功能恢复整治项目,不属于高标准农田项目。2.根据耕地功能恢复项目设计标准,结合地块实际,种植土需要达到一定厚度,该项目确有铺设一层耕作土。3.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展验收,故不存在验收弄虚作假。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实行立查立改,完成点上问题整改。督察期间,塘栖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对违 (略) 块和耕地功 (略) 块进行开挖抽检,现场共抽取点 (略) ,挖掘深度范围为1.5-2米,违 (略) 块范围内存在少量石块、砖块、木头等杂物, (略) 块土壤情况正常。随后, (略) (略) 级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待水稻收割完毕专项推进整改。2024年11月9日,塘栖镇委托有资质地勘单位,取 (略) ,深度2-5米,勘察结果表明填土最大厚度3.60米,平均厚度2.41米,填土以粘性土为主,含少量的植物残骸,局部底部含少量黑灰色塘泥。2024年11月12日塘栖镇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土壤检测, (略) 及周边进行取样, (略) 深度按照60厘米共计7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土壤污染风险性低,满足农用地种植要求。2024年11月22日,整改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表土过筛、土方外运、表土回填等整改工作,共清运土方2130立方。
2、坚 (略) 人,依法追究违法责任。针对违法主体范某某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略) (略) 于2024年11月对其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重启立案侦查,11月18日公安机 (略) 审查起诉,12月 (略) (略) 提起公诉,目前 (略) (略) 审理阶段。
3、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偷倒渣土行为。2024年5月以来, (略) 通过铁塔探头、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监测手段不定期开展巡查排查,切实防范渣土偷倒、耕地破坏等违法行为。同时,制定《 (略) 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一点一档”和责任人制度,对车辆安装数智管控设备,形成源头工地、中端运输、 (略) 置全过程闭环监管。
4、严格组织评审,顺利完成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耕地功能恢复工作方案><耕地功能恢复实施>的通知》等验收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把耕地功能恢复整治项目验收关,2025年1月 (略) 规划和 (略) (略) 牵 (略) (略) 、 (略) 、区 (略) 、市 (略) (略) 、区综合 (略) 、塘栖镇人民政府及专家组开展验收,经现场踏勘、查询材料、质询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和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相关要求,工程指标范围确切,面积真实,具备耕地种植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略) 规划和 (略) (略) (略) (略) (略) 已共同出具该项目的验收意见。
5、坚持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6月、11月, (略) 先后部署开展包括耕地上倾倒建筑垃圾为排查整治对象的“自然之盾”、“双月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略) 未发 (略) 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内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共7日。
监督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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