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盛农牧梓楠堤智能化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鑫盛农牧梓楠堤智能化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鑫盛农牧梓楠堤智能化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鑫盛农牧梓楠堤智能化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东升镇梓楠堤村
建设内容和规模:在梓楠堤养殖基地开展扩建工程,全部采用国际领先 (略) 的房舍、养殖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只商品蛋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陈驰宏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楚天大道389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东湖新技 (略) 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园A2栋13层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湖北 (略) 鑫盛农牧梓楠堤智能化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鑫盛农牧梓楠堤智能化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鑫盛农牧梓楠堤智能化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东升镇梓楠堤村
建设内容和规模:在梓楠堤养殖基地开展扩建工程,全部采用国际领先 (略) 的房舍、养殖设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只商品蛋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陈驰宏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楚天大道389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东湖新技 (略) 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园A2栋13层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湖北 (略) 鑫盛农牧梓楠堤智能化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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