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河南新乡延津蜜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河南新乡延津蜜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环辐射﹝2025﹞01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河南新乡延津蜜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 (略) 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1、蜜枣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蜜枣110kV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规划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4回,本期新建主变容量1×50MVA,110kV出线2回。变电站总占地面积5013m2,围墙内占地面积4131m2。
2、班枣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3、班枣—蜜枣11 (略) 工程: (略) 起于班枣220kV变电站,止于拟建蜜枣变电站。 (略) 径全长16.6km,其中同塔双回(双侧挂线) (略) 径长度16.0km,单 (略) 路径长度0.6km。
工程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因此,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 (略) 域的总体规划。
2、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外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3、线路靠近环境保 (略) 需适当抬高架线高度,确保工程运行后附近的居民点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略) 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时,适当增加导线对地距离,以保证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不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5、变电站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 (略) 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6、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 (略) 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设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治水土流失。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 (略) 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时, (略) 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 (略) 审批。
2025年1月20日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略) (略) 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3-(略)
延环辐射﹝2025﹞01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河南新乡延津蜜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 (略) 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1、蜜枣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蜜枣110kV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规划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4回,本期新建主变容量1×50MVA,110kV出线2回。变电站总占地面积5013m2,围墙内占地面积4131m2。
2、班枣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3、班枣—蜜枣11 (略) 工程: (略) 起于班枣220kV变电站,止于拟建蜜枣变电站。 (略) 径全长16.6km,其中同塔双回(双侧挂线) (略) 径长度16.0km,单 (略) 路径长度0.6km。
工程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因此,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 (略) 域的总体规划。
2、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外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3、线路靠近环境保 (略) 需适当抬高架线高度,确保工程运行后附近的居民点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略) 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时,适当增加导线对地距离,以保证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不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5、变电站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 (略) 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6、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 (略) 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设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治水土流失。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 (略) 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时, (略) 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 (略) 审批。
2025年1月20日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略) (略) 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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