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片区新城一期单元D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片区新城一期单元D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一、规划背景
(略) 政府工作要求, (略) 洞头 (略) (略) 城市规 (略) 开展《 (略) (略) (略) 新城一期单 (略) 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后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二、修改内容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 (略) (略) 新城一单元D街坊,涉及《洞 (略) 沿线景观控规性详细规划》(批复成果)中的G-01、G-03、G-06a和G-06b地块。其西、北临海,东侧临水桶擂码头,南面紧靠新城大道,修改范围面积为40.69公顷。
(二)用地性质和地块编号修改
本次规划用地性质和用地代码均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设置。本次规划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已供地籍等将原控规G-06b地块公园绿地调整为G-03b地块商业用地、G-06b地块交通场站用地、G-06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G-06d地块公园绿地和G-06e地块公园绿地,其余原控规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调整后各类用地情况详见附表“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和附图“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三)用地边界修改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面积8141平方米,G-03a地块面积3490平方米,G-03b地块5464平方米,G-06a地块面积2901平方米,G-06b地块面积#平方米,G-06c地块面积7262平方米,G-06d地块面积#平方米,G-06e地块面积#平方米。
(四)用地指标修改和用地兼容性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容积率0.2,绿地率20%,建筑限高8米;G-03a地块容积率1.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2米;G-03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后为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G-06a地块容积率1.05,建筑密度6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5米,具体地块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G-06b地块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G-06c地块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具体地块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本次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限高指标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原则上各项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突破规定的指标,同时应满足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政策要求。
G-03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如果该地块被划分为独立的文化用地或完全作为文化用地使用,则该文化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G-06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G-06d和G-06e地块可兼容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G-03b、G-06d和G-06e地块具体的兼容比例建议在项目方案审查中研究确定。其中G-06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文化设施的建筑面积上限为5000㎡,若分割为独立地块,则该文化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
(五)道路交通修改
根据海滨大道线位实施情况,规划优化海滨大道线位,道路红线宽度保持不变。G-06b地块配置40个社会停车位。本次规划停车泊位按照《 (略) 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资规发〔2024〕22号进行配置。
(六)城市设计引导
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立面设计需实现“虚实结合”的设计手法,形成连续而富有层次感的表面。G-03b地块沿海滨大道建议灵活布置进深不小于8米的开敞公共空间。G-03b地块建筑高度建议控制在20米以内,若在后续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考虑打造地标建筑等因素,在不影响燕子山整体风貌以及地块其他指标的前提下,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提高幅度应控制在20%以内。
(七)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地块编号 | 规定性指标 | 兼容性 | 备注 | |||||||
地块面积(m2) | 用地名称 | 用地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套设施 | |||
G-01 | 8141 | 港口码头用地 | 1204 | 0.2 | - | 20 | 8 | - | - | 指标参照原控规执行 |
G-03a | 3490 | 军事设施用地 | 1501 | 1.35 | 30 | 30 | 12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
G-03b | 5464 | 商业用地 | 0901 | 2.0 | 45 | 20 | 20 | - | 文化用地(0803)、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 |
G-06a | 2901 | 文化用地 | 0803 | 1.05 | 60 | 25 | 15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
G-06b | # | 交通场站用地 | 1208 | 1.2 | 35 | 20 | 15 | 40个社会停车位 | 文化用地(0803) | - |
G-06c | 7262 | 机关团体用地 | 0801 | 1.3 | 30 | 35 | 15 | - | - | 部分已供,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
G-06d | # | 公园绿地 | 1401 | - | - | - | - | 公共厕所、综合服务用房、垃圾收集点 | 文化用地(0802)、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 |
G-06e | # | 公园绿地 | 1401 | - | - | - | - | 1个移动通信基站 | 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 |
(八)其他
1、本次规划修改的G-03b地块兼容多种用地功能,提高规划实施弹性,同时在建设时需保护周边生态,在保障海岸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建设。建议G-06b地块在实施建设前做 (略) 理。
2、建议G-01和G-06e地块开发建设时需向电力主管部门核实110KV电力安全廊道范围,地 (略) 需满足电力线安全退让要求。
3、G-03b、G-06b、G-06d和G-06e等地块实施前应按照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做好土壤污染调查等相关工作。
4、最终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同时用地界线可根据已批 (略) 、水利等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和微调。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地块编号图(修改前)
4、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5、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6、图则1(修改后)
7、图则2(修改后)
一、规划背景
(略) 政府工作要求, (略) 洞头 (略) (略) 城市规 (略) 开展《 (略) (略) (略) 新城一期单 (略) 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后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二、修改内容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 (略) (略) 新城一单元D街坊,涉及《洞 (略) 沿线景观控规性详细规划》(批复成果)中的G-01、G-03、G-06a和G-06b地块。其西、北临海,东侧临水桶擂码头,南面紧靠新城大道,修改范围面积为40.69公顷。
(二)用地性质和地块编号修改
本次规划用地性质和用地代码均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设置。本次规划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已供地籍等将原控规G-06b地块公园绿地调整为G-03b地块商业用地、G-06b地块交通场站用地、G-06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G-06d地块公园绿地和G-06e地块公园绿地,其余原控规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调整后各类用地情况详见附表“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和附图“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三)用地边界修改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面积8141平方米,G-03a地块面积3490平方米,G-03b地块5464平方米,G-06a地块面积2901平方米,G-06b地块面积#平方米,G-06c地块面积7262平方米,G-06d地块面积#平方米,G-06e地块面积#平方米。
(四)用地指标修改和用地兼容性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容积率0.2,绿地率20%,建筑限高8米;G-03a地块容积率1.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2米;G-03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后为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G-06a地块容积率1.05,建筑密度6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5米,具体地块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G-06b地块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G-06c地块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具体地块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本次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限高指标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原则上各项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突破规定的指标,同时应满足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政策要求。
G-03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如果该地块被划分为独立的文化用地或完全作为文化用地使用,则该文化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G-06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G-06d和G-06e地块可兼容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G-03b、G-06d和G-06e地块具体的兼容比例建议在项目方案审查中研究确定。其中G-06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文化设施的建筑面积上限为5000㎡,若分割为独立地块,则该文化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
(五)道路交通修改
根据海滨大道线位实施情况,规划优化海滨大道线位,道路红线宽度保持不变。G-06b地块配置40个社会停车位。本次规划停车泊位按照《 (略) 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资规发〔2024〕22号进行配置。
(六)城市设计引导
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立面设计需实现“虚实结合”的设计手法,形成连续而富有层次感的表面。G-03b地块沿海滨大道建议灵活布置进深不小于8米的开敞公共空间。G-03b地块建筑高度建议控制在20米以内,若在后续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考虑打造地标建筑等因素,在不影响燕子山整体风貌以及地块其他指标的前提下,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提高幅度应控制在20%以内。
(七)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地块编号 | 规定性指标 | 兼容性 | 备注 | |||||||
地块面积(m2) | 用地名称 | 用地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套设施 | |||
G-01 | 8141 | 港口码头用地 | 1204 | 0.2 | - | 20 | 8 | - | - | 指标参照原控规执行 |
G-03a | 3490 | 军事设施用地 | 1501 | 1.35 | 30 | 30 | 12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
G-03b | 5464 | 商业用地 | 0901 | 2.0 | 45 | 20 | 20 | - | 文化用地(0803)、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 |
G-06a | 2901 | 文化用地 | 0803 | 1.05 | 60 | 25 | 15 | - |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
G-06b | # | 交通场站用地 | 1208 | 1.2 | 35 | 20 | 15 | 40个社会停车位 | 文化用地(0803) | - |
G-06c | 7262 | 机关团体用地 | 0801 | 1.3 | 30 | 35 | 15 | - | - | 部分已供,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
G-06d | # | 公园绿地 | 1401 | - | - | - | - | 公共厕所、综合服务用房、垃圾收集点 | 文化用地(0802)、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 |
G-06e | # | 公园绿地 | 1401 | - | - | - | - | 1个移动通信基站 | 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 |
(八)其他
1、本次规划修改的G-03b地块兼容多种用地功能,提高规划实施弹性,同时在建设时需保护周边生态,在保障海岸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建设。建议G-06b地块在实施建设前做 (略) 理。
2、建议G-01和G-06e地块开发建设时需向电力主管部门核实110KV电力安全廊道范围,地 (略) 需满足电力线安全退让要求。
3、G-03b、G-06b、G-06d和G-06e等地块实施前应按照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做好土壤污染调查等相关工作。
4、最终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同时用地界线可根据已批 (略) 、水利等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和微调。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地块编号图(修改前)
4、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5、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6、图则1(修改后)
7、图则2(修改后)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