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片区新城一期单元D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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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片区新城一期单元D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一、规划背景

(略) 政府工作要求, (略) 洞头 (略) (略) 城市规 (略) 开展《 (略) (略) (略) 新城一期单 (略) 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后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二、修改内容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 (略) (略) 新城一单元D街坊,涉及《洞 (略) 沿线景观控规性详细规划》(批复成果)中的G-01、G-03、G-06a和G-06b地块。其西、北临海,东侧临水桶擂码头,南面紧靠新城大道,修改范围面积为40.69公顷。

(二)用地性质和地块编号修改

本次规划用地性质和用地代码均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设置。本次规划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已供地籍等将原控规G-06b地块公园绿地调整为G-03b地块商业用地、G-06b地块交通场站用地、G-06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G-06d地块公园绿地和G-06e地块公园绿地,其余原控规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调整后各类用地情况详见附表“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和附图“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三)用地边界修改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面积8141平方米,G-03a地块面积3490平方米,G-03b地块5464平方米,G-06a地块面积2901平方米,G-06b地块面积#平方米,G-06c地块面积7262平方米,G-06d地块面积#平方米,G-06e地块面积#平方米。

(四)用地指标修改和用地兼容性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容积率0.2,绿地率20%,建筑限高8米;G-03a地块容积率1.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2米;G-03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后为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G-06a地块容积率1.05,建筑密度6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5米,具体地块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G-06b地块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G-06c地块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具体地块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本次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限高指标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原则上各项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突破规定的指标,同时应满足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政策要求。

G-03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如果该地块被划分为独立的文化用地或完全作为文化用地使用,则该文化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G-06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G-06d和G-06e地块可兼容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G-03b、G-06d和G-06e地块具体的兼容比例建议在项目方案审查中研究确定。其中G-06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文化设施的建筑面积上限为5000㎡,若分割为独立地块,则该文化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

(五)道路交通修改

根据海滨大道线位实施情况,规划优化海滨大道线位,道路红线宽度保持不变。G-06b地块配置40个社会停车位。本次规划停车泊位按照《 (略) 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资规发〔2024〕22号进行配置。

(六)城市设计引导

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立面设计需实现“虚实结合”的设计手法,形成连续而富有层次感的表面。G-03b地块沿海滨大道建议灵活布置进深不小于8米的开敞公共空间。G-03b地块建筑高度建议控制在20米以内,若在后续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考虑打造地标建筑等因素,在不影响燕子山整体风貌以及地块其他指标的前提下,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提高幅度应控制在20%以内。

(七)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地块编号

规定性指标

兼容性

备注

地块面积(m2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配套设施

G-01

8141

港口码头用地

1204

0.2

-

20

8

-

-

指标参照原控规执行

G-03a

3490

军事设施用地

1501

1.35

30

30

12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3b

5464

商业用地

0901

2.0

45

20

20

-

文化用地(0803)、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G-06a

2901

文化用地

0803

1.05

60

25

15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b

#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1.2

35

20

15

40个社会停车位

文化用地(0803)

-

G-06c

7262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1.3

30

35

15

-

-

部分已供,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d

#

公园绿地

1401

-

-

-

-

公共厕所、综合服务用房、垃圾收集点

文化用地(0802)、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G-06e

#

公园绿地

1401

-

-

-

-

1个移动通信基站

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八)其他

1、本次规划修改的G-03b地块兼容多种用地功能,提高规划实施弹性,同时在建设时需保护周边生态,在保障海岸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建设。建议G-06b地块在实施建设前做 (略) 理。

2、建议G-01和G-06e地块开发建设时需向电力主管部门核实110KV电力安全廊道范围,地 (略) 需满足电力线安全退让要求。

3、G-03b、G-06b、G-06d和G-06e等地块实施前应按照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做好土壤污染调查等相关工作。

4、最终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同时用地界线可根据已批 (略) 、水利等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和微调。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地块编号图(修改前)

4、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5、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6、图则1(修改后)

7、图则2(修改后)


6图则1-Model.pdf

7图则2-Model.pdf

一、规划背景

(略) 政府工作要求, (略) 洞头 (略) (略) 城市规 (略) 开展《 (略) (略) (略) 新城一期单 (略) 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后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二、修改内容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 (略) (略) 新城一单元D街坊,涉及《洞 (略) 沿线景观控规性详细规划》(批复成果)中的G-01、G-03、G-06a和G-06b地块。其西、北临海,东侧临水桶擂码头,南面紧靠新城大道,修改范围面积为40.69公顷。

(二)用地性质和地块编号修改

本次规划用地性质和用地代码均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设置。本次规划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已供地籍等将原控规G-06b地块公园绿地调整为G-03b地块商业用地、G-06b地块交通场站用地、G-06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G-06d地块公园绿地和G-06e地块公园绿地,其余原控规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调整后各类用地情况详见附表“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和附图“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三)用地边界修改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面积8141平方米,G-03a地块面积3490平方米,G-03b地块5464平方米,G-06a地块面积2901平方米,G-06b地块面积#平方米,G-06c地块面积7262平方米,G-06d地块面积#平方米,G-06e地块面积#平方米。

(四)用地指标修改和用地兼容性

规划修改后,G-01地块容积率0.2,绿地率20%,建筑限高8米;G-03a地块容积率1.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2米;G-03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后为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G-06a地块容积率1.05,建筑密度6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5米,具体地块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G-06b地块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G-06c地块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具体地块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本次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限高指标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原则上各项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突破规定的指标,同时应满足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政策要求。

G-03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如果该地块被划分为独立的文化用地或完全作为文化用地使用,则该文化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G-06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G-06d和G-06e地块可兼容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G-03b、G-06d和G-06e地块具体的兼容比例建议在项目方案审查中研究确定。其中G-06b地块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文化设施的建筑面积上限为5000㎡,若分割为独立地块,则该文化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

(五)道路交通修改

根据海滨大道线位实施情况,规划优化海滨大道线位,道路红线宽度保持不变。G-06b地块配置40个社会停车位。本次规划停车泊位按照《 (略) 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资规发〔2024〕22号进行配置。

(六)城市设计引导

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立面设计需实现“虚实结合”的设计手法,形成连续而富有层次感的表面。G-03b地块沿海滨大道建议灵活布置进深不小于8米的开敞公共空间。G-03b地块建筑高度建议控制在20米以内,若在后续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考虑打造地标建筑等因素,在不影响燕子山整体风貌以及地块其他指标的前提下,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提高幅度应控制在20%以内。

(七)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地块编号

规定性指标

兼容性

备注

地块面积(m2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配套设施

G-01

8141

港口码头用地

1204

0.2

-

20

8

-

-

指标参照原控规执行

G-03a

3490

军事设施用地

1501

1.35

30

30

12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3b

5464

商业用地

0901

2.0

45

20

20

-

文化用地(0803)、商务金融用地(0902)、娱乐用地(09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G-06a

2901

文化用地

0803

1.05

60

25

15

-

-

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b

#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1.2

35

20

15

40个社会停车位

文化用地(0803)

-

G-06c

7262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1.3

30

35

15

-

-

部分已供,指标参照已出具的设计条件执行

G-06d

#

公园绿地

1401

-

-

-

-

公共厕所、综合服务用房、垃圾收集点

文化用地(0802)、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G-06e

#

公园绿地

1401

-

-

-

-

1个移动通信基站

文化用地(0803)、交通场站用地(1208)、广场用地(1403)

-


(八)其他

1、本次规划修改的G-03b地块兼容多种用地功能,提高规划实施弹性,同时在建设时需保护周边生态,在保障海岸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建设。建议G-06b地块在实施建设前做 (略) 理。

2、建议G-01和G-06e地块开发建设时需向电力主管部门核实110KV电力安全廊道范围,地 (略) 需满足电力线安全退让要求。

3、G-03b、G-06b、G-06d和G-06e等地块实施前应按照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做好土壤污染调查等相关工作。

4、最终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同时用地界线可根据已批 (略) 、水利等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和微调。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地块编号图(修改前)

4、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5、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6、图则1(修改后)

7、图则2(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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