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行政审批局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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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行政审批局注销公告

经调查核实,我局为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 (略)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时,超出审批职权为当事人核准了经营范围为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出版物批发的行政许可,并于2025年1月21日进行了行政许可撤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决 (略) 于2022年4月2日颁发的编号为新出发〔2022〕字第(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略)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京)审撤决字〔2025〕1号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略) (略)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审撤决字〔2025〕1 号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 (略) :

你单位于2025年4月2日申请取得了编号新出发〔2022〕字第(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经核实,你单位申请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准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出版物批发”等经营范围, (略) 行政审批职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证号为新出发〔2022〕字第(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 (略) (略) 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经调查核实,我局为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 (略)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时,超出审批职权为当事人核准了经营范围为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出版物批发的行政许可,并于2025年1月21日进行了行政许可撤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决 (略) 于2022年4月2日颁发的编号为新出发〔2022〕字第(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略)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京)审撤决字〔2025〕1号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略) (略)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审撤决字〔2025〕1 号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 (略) :

你单位于2025年4月2日申请取得了编号新出发〔2022〕字第(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经核实,你单位申请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准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出版物批发”等经营范围, (略) 行政审批职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证号为新出发〔2022〕字第(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 (略) (略) 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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