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嫩江段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鹤山农场片报告书》修订的公示
依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147号)规定,现将《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鹤山农场片)报告书》(修订)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方案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 (略) (略) 生态修复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如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2025年2月5日公开并生效。
通讯地址: (略) (略) 25号
联系单位: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456-(略)
邮箱地址:*@*63.com
附件:《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鹤山农场片)报告书》(修订)(公示稿)、专家评审意见表和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依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147号)规定,现将《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鹤山农场片)报告书》(修订)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方案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 (略) (略) 生态修复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如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2025年2月5日公开并生效。
通讯地址: (略) (略) 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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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鹤山农场片)报告书》(修订)(公示稿)、专家评审意见表和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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