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公电话:0595-#
邮箱:*@*Q.com
地址: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建设项目审批 (略) 6号 (略) 窗口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项目批复 |
1 | (略) (略) 关于蜈蚣山砂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德环评〔2025〕表1号 | 2025年1月21日 | 详见附件 |
2 | (略) (略) 关于福建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升建设国家质检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德环评〔2025〕表2号 | 2025年1月21日 | 详见附件 |
附件:项目批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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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关于蜈蚣山砂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德环评〔2025〕表1号 | 2025年1月21日 | 详见附件 |
2 | (略) (略) 关于福建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升建设国家质检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德环评〔2025〕表2号 | 2025年1月21日 | 详见附件 |
附件:项目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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