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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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5〕47号
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郝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关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郝政发〔2024〕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 (略) (略) (略) 地下水过 (略) ,鉴于项目供水对象主要为居民生活用水,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 (略) (略) 郝庄镇甜家沟村北,主要供水对象为后水峪村、甜家沟村、

港道村、观门前新村、水峪 (略) (略) 第三看守所、港道小学、 (略) 武警机动大队,现状供水人口*人。

二、鉴于该项目主要为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属于保障民生需求的合理新增生活用水项目,结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目前周边暂无可替代地表水源,且自来 (略) 未覆盖,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总取水量40.*m3/a,其中:生活取水量38.*m3/a,管网漏失水量1.*m3/a。待公 (略) 具备供水条件后,须对岩溶地下水进行置换。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甜家沟北,1号井坐标为:东经112°38′21.69″,北纬37°51′26.49″,2号井坐标为:东经112°38′22″,北纬37°51′27″。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略)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略) 郝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山西绿景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8月6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 (略) (略) 、 (略) (略) (略) ,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会议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 (略) (略) 郝庄镇甜家沟村北, (略) 郝庄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主要供水对象为后水峪村、甜家沟村、港道村、观门前新村、水峪 (略) (略) 第三看守所、港道小学、 (略) 武警机动大队,现状供水人口*人。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40.*m3/a,其中:生活取水量38.*m3/a,管网漏失水量1.*m3/a。农村生活综合用水指标为80L/p.d,城镇生活综合用水指标为105L/p.d,小学居民生活用水指标为7L/p.d,管网漏失率4.67%,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90L/p·d、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

三、 (略) (略) 属于水利部水资管〔2020〕280号文确认的地下水 (略) ,超载类型 (略) 地下水过度开采,暂停审 (略) 地下水新增取水 (略) 域;该项目为居民生活用水,不属于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的事项。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报告书》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待自来 (略) 覆盖后,关闭岩溶水井进行水源置换。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六、该项目在甜家沟北现有自备水井2眼,井深为705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50m3/h(43.*m3/a),采用1备1用的供水方式,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40.*m3/a的需求。

该项目取水口位于水井口(1号井坐标为:东经112°38′21.69″,北纬37°51′26.49″;2号井坐标为:东经112°38′22″,北纬37°51′27″)。

七、岩溶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八、 (略) 第三看守所、港道小学、 (略) 武警机动大队、观门前新村及水峪 (略) 的 (略) (略) 收集至杨家 (略) 理厂,后水峪村、甜家沟村、观门前新村及港道村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供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设施,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居民生活取水量40.*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5 年 01 月 21 日
晋水审批决〔2025〕47号
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郝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关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郝政发〔2024〕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 (略) (略) (略) 地下水过 (略) ,鉴于项目供水对象主要为居民生活用水,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 (略) (略) 郝庄镇甜家沟村北,主要供水对象为后水峪村、甜家沟村、

港道村、观门前新村、水峪 (略) (略) 第三看守所、港道小学、 (略) 武警机动大队,现状供水人口*人。

二、鉴于该项目主要为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属于保障民生需求的合理新增生活用水项目,结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目前周边暂无可替代地表水源,且自来 (略) 未覆盖,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总取水量40.*m3/a,其中:生活取水量38.*m3/a,管网漏失水量1.*m3/a。待公 (略) 具备供水条件后,须对岩溶地下水进行置换。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甜家沟北,1号井坐标为:东经112°38′21.69″,北纬37°51′26.49″,2号井坐标为:东经112°38′22″,北纬37°51′27″。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略)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略) 郝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山西绿景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8月6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 (略) (略) 、 (略) (略) (略) ,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会议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 (略) (略) 郝庄镇甜家沟村北, (略) 郝庄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主要供水对象为后水峪村、甜家沟村、港道村、观门前新村、水峪 (略) (略) 第三看守所、港道小学、 (略) 武警机动大队,现状供水人口*人。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40.*m3/a,其中:生活取水量38.*m3/a,管网漏失水量1.*m3/a。农村生活综合用水指标为80L/p.d,城镇生活综合用水指标为105L/p.d,小学居民生活用水指标为7L/p.d,管网漏失率4.67%,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90L/p·d、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

三、 (略) (略) 属于水利部水资管〔2020〕280号文确认的地下水 (略) ,超载类型 (略) 地下水过度开采,暂停审 (略) 地下水新增取水 (略) 域;该项目为居民生活用水,不属于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的事项。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报告书》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待自来 (略) 覆盖后,关闭岩溶水井进行水源置换。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六、该项目在甜家沟北现有自备水井2眼,井深为705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50m3/h(43.*m3/a),采用1备1用的供水方式,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40.*m3/a的需求。

该项目取水口位于水井口(1号井坐标为:东经112°38′21.69″,北纬37°51′26.49″;2号井坐标为:东经112°38′22″,北纬37°51′27″)。

七、岩溶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八、 (略) 第三看守所、港道小学、 (略) 武警机动大队、观门前新村及水峪 (略) 的 (略) (略) 收集至杨家 (略) 理厂,后水峪村、甜家沟村、观门前新村及港道村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供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设施,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居民生活取水量40.*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 (略) (略) 郝庄镇东山供水站建设项目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5 年 0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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