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市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敏捷江城源著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市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敏捷江城源著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敏 (略) 敏捷江城源著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 (略) 建筑工程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 (略) 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0日—27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项目现场。

三、联系电话

0830-*

四、调整内容

(一)原2#、3#楼板式户型结构调整品字型,同原1#楼;

(二)临街商业标高 (略) (略) 平接,层高不变;

(三)原1#(25F)、2#(25F)、3#(25F)层数调整为1#(24F)、2#(21F)、3#(21F);

(四)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减少2038.79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减少0.3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增加38.1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减少2076.57平方米(户数减少60户,配套机动车位减少86个)。

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对比图.jpg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7日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敏 (略) 敏捷江城源著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 (略) 建筑工程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 (略) 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0日—27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项目现场。

三、联系电话

0830-*

四、调整内容

(一)原2#、3#楼板式户型结构调整品字型,同原1#楼;

(二)临街商业标高 (略) (略) 平接,层高不变;

(三)原1#(25F)、2#(25F)、3#(25F)层数调整为1#(24F)、2#(21F)、3#(21F);

(四)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减少2038.79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减少0.3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增加38.1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减少2076.57平方米(户数减少60户,配套机动车位减少86个)。

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对比图.jpg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