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阳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交警大队和凤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迁建警务技能训练场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新建阳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交警大队和凤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迁建警务技能训练场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设置6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共送检15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地块外送检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基本项目(45项)和其他特征污染物(锌+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其他8种优控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8种+二噁英),共计66项。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①地块内土壤整体偏碱性;②地块内六价铬、SVOCs、VOCs以及有机氯农药均未检出,检出项目包括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锌)、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③地块内所有土壤采样点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将地块内土壤样品各污染物的检出值与风险筛选值进行比较后得知,各检出污染物的检出浓度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人员访谈结果、历史卫星影像等资料以及初步采样检测结果,确定本项目地块内生产活动 (略) 域污染源未对地块内土壤造成污染,本项目地块不是污染地块。
本项目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线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采样分析及风险评估工作。
本项目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设置6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共送检15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地块外送检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基本项目(45项)和其他特征污染物(锌+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其他8种优控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8种+二噁英),共计66项。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①地块内土壤整体偏碱性;②地块内六价铬、SVOCs、VOCs以及有机氯农药均未检出,检出项目包括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锌)、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③地块内所有土壤采样点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将地块内土壤样品各污染物的检出值与风险筛选值进行比较后得知,各检出污染物的检出浓度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人员访谈结果、历史卫星影像等资料以及初步采样检测结果,确定本项目地块内生产活动 (略) 域污染源未对地块内土壤造成污染,本项目地块不是污染地块。
本项目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线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采样分析及风险评估工作。
本项目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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