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略) 宜州分 (略) 提出关于审批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庆 (略) 。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根据施工图图审机构要求,对地下室轮廓线、设备用房及机动车 (略) 、设备用房标高及地下室坡道大样图进行调整。调整后,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281.45平方米调整为1254.27平方米。

(二)根据消防疏散要求,优化调整第一层北面楼梯间的开口方向,同时重新核算建筑首层占地轮廓线及建筑占地面积。调整后,建筑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933.02平方米调整为941.01平方米。

(三)优化调整第一至第五层建 (略) ,重新核算建筑外立面装饰构件部分的建筑面积。

(四)优化调整建筑立面图中疏散门位置及窗户设置。

以上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6294.53平方米调整为6233.8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4985.30平方米调整为4979.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309.23平方米调整为1254.27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933.02平方米调整为941.01平方米;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46.81%调整为47.21%;容积率由原审批的2.50调整为2.498,其他绿地率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5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公告栏(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

(二) (略) (略) (略) 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地址: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 (略) (略) ,电子邮箱:*@*ttp://**,邮编:(略),联系电话:0778-(略))。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2.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对比表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略) (略) 宜州分 (略) 提出关于审批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庆 (略) 。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根据施工图图审机构要求,对地下室轮廓线、设备用房及机动车 (略) 、设备用房标高及地下室坡道大样图进行调整。调整后,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281.45平方米调整为1254.27平方米。

(二)根据消防疏散要求,优化调整第一层北面楼梯间的开口方向,同时重新核算建筑首层占地轮廓线及建筑占地面积。调整后,建筑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933.02平方米调整为941.01平方米。

(三)优化调整第一至第五层建 (略) ,重新核算建筑外立面装饰构件部分的建筑面积。

(四)优化调整建筑立面图中疏散门位置及窗户设置。

以上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6294.53平方米调整为6233.8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4985.30平方米调整为4979.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309.23平方米调整为1254.27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933.02平方米调整为941.01平方米;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46.81%调整为47.21%;容积率由原审批的2.50调整为2.498,其他绿地率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5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公告栏(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

(二) (略) (略) (略) 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地址: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 (略) (略) ,电子邮箱:*@*ttp://**,邮编:(略),联系电话:0778-(略))。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2.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对比表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