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2-*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西段576号4楼409室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附表:2025年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表:
2025年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四 (略) 重油、燃料油、沥青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内市环审批〔2025〕1号 | 2025.1.16 |
2 | 关于资中县宏源双合2024年屠宰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内市环审批〔2025〕2号 | 2025.1.16 |
3 | 关于资中宏创塑业2024年塑料果筐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内市环审批〔2025〕3号 | 2025.1.1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2-*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西段576号4楼409室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附表:2025年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表:
2025年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四 (略) 重油、燃料油、沥青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内市环审批〔2025〕1号 | 2025.1.16 |
2 | 关于资中县宏源双合2024年屠宰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内市环审批〔2025〕2号 | 2025.1.16 |
3 | 关于资中宏创塑业2024年塑料果筐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内市环审批〔2025〕3号 | 2025.1.16 |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