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省下放
关于建筑业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省下放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资质服务 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日审批发〔2022〕19号)等有关规定,市行政 (略) 对山东 (略) 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 (略) 行政 (略) 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3-#。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省下放)审查情况
(略) 行政 (略)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省下放)审查情况
原企业名称 | 新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审查意见 |
山东新江昌 (略) | 山东 (略) | 施工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吸收合并) | 同意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资质服务 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日审批发〔2022〕19号)等有关规定,市行政 (略) 对山东 (略) 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 (略) 行政 (略) 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3-#。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省下放)审查情况
(略) 行政 (略)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省下放)审查情况
原企业名称 | 新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审查意见 |
山东新江昌 (略) | 山东 (略) | 施工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吸收合并)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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