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千灯镇大唐村村民委员会用地渔业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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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千灯镇大唐村村民委员会用地渔业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 (略) 千灯镇大唐村村民委员会用地(渔业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山市千灯镇大唐村村民委员会用地(渔业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地址: (略) 千灯镇大唐村

项目信息: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640.2m2。该地块现状为空地,现状规划为农林用地,未来规划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根据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文,农村宅基地属于居住用地),目前正在进行规划变更。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 (略) 千灯镇大唐 (略) 西侧、景泾港南侧,占地面积640.2m2。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途径,明确地块历史用途以农田、绿地为主,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地块与周边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存在过工业企业,无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无地块内历史遗留污染物。

于项目地块内设置6个快速检测点位,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位,对土壤样品进行快速分析。快速检测结果表明,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铬 (略)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项目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后续地块开发建设。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512-#

,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 (略) 千灯镇大唐村村民委员会用地(渔业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山市千灯镇大唐村村民委员会用地(渔业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地址: (略) 千灯镇大唐村

项目信息: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640.2m2。该地块现状为空地,现状规划为农林用地,未来规划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根据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文,农村宅基地属于居住用地),目前正在进行规划变更。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 (略) 千灯镇大唐 (略) 西侧、景泾港南侧,占地面积640.2m2。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途径,明确地块历史用途以农田、绿地为主,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地块与周边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存在过工业企业,无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无地块内历史遗留污染物。

于项目地块内设置6个快速检测点位,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位,对土壤样品进行快速分析。快速检测结果表明,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铬 (略)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项目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后续地块开发建设。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512-#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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