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佛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汤塘镇项目区2024年复垦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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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佛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汤塘镇项目区2024年复垦方案批前公示

  为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略) 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发〔2012〕62号)以及《关 (略)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审批会审办法的通知》(清自然资管制发〔2019〕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 (略) 佛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汤塘 (略) (2024年)复垦方案》(以下简称《复垦方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复垦方案》予以公示。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因此复垦工作待复垦方案经批复后进行复垦施工,土地复垦期限为复垦工程工期。

  二、规划目标

   (略) 佛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汤塘 (略) (2024年) (略) 涉及的高岭村、洛洞村、脉塘村、暖坑村、升平村、石门村、竹山村7个村范围内建设用地总面积为共139.17亩。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 (略) 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 (略) 位于汤塘镇高岭村、洛洞村、脉塘村、暖坑村、升平村、石门村、竹山村,共25个地块,面积139.17亩,均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二) (略) 地块现状均为农村居民点用地,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耕地11.65亩,园地18.34亩,林地109.18亩。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

  五、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涉及镇政府、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 (略) 站公示。

  六、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0日前以信函形 (略)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蓝伟杰,联系电话:(略)。

  附件: (略) 佛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汤塘 (略) (2024年) (略) 地块位置示意图.doc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为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略) 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发〔2012〕62号)以及《关 (略)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审批会审办法的通知》(清自然资管制发〔2019〕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 (略) 佛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汤塘 (略) (2024年)复垦方案》(以下简称《复垦方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复垦方案》予以公示。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因此复垦工作待复垦方案经批复后进行复垦施工,土地复垦期限为复垦工程工期。

  二、规划目标

   (略) 佛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汤塘 (略) (2024年) (略) 涉及的高岭村、洛洞村、脉塘村、暖坑村、升平村、石门村、竹山村7个村范围内建设用地总面积为共139.17亩。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 (略) 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 (略) 位于汤塘镇高岭村、洛洞村、脉塘村、暖坑村、升平村、石门村、竹山村,共25个地块,面积139.17亩,均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二) (略) 地块现状均为农村居民点用地,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耕地11.65亩,园地18.34亩,林地109.18亩。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

  五、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涉及镇政府、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 (略) 站公示。

  六、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0日前以信函形 (略)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蓝伟杰,联系电话:(略)。

  附件: (略) 佛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汤塘 (略) (2024年) (略) 地块位置示意图.doc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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