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年产针织大圆机350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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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年产针织大圆机350台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 (略) 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大秦 (略) 年产针织大圆机350台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大秦 (略) 年产针织大圆机350台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霞美镇滨江 (略) 滨江金河大道102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大秦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 (略)

  五、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闲置厂房,用地面积2500m2,拟生产针织大圆机。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其中(略)指标参考GB/T(略)-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45mg/L”) (略)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抛丸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打磨、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限值。

  6.3噪声

  项目所在地声环 (略) 划 (略) ,夜间不生产,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标准限值(昼间≤65dB),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 (略) 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废

  贮存场所建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略));空桶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略))相关规定(设置防腐、防渗、防漏地面,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略)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略)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略)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 (略) 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大秦 (略) 年产针织大圆机350台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大秦 (略) 年产针织大圆机350台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霞美镇滨江 (略) 滨江金河大道102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大秦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 (略)

  五、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闲置厂房,用地面积2500m2,拟生产针织大圆机。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其中(略)指标参考GB/T(略)-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45mg/L”) (略)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抛丸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打磨、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限值。

  6.3噪声

  项目所在地声环 (略) 划 (略) ,夜间不生产,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标准限值(昼间≤65dB),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 (略) 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废

  贮存场所建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略));空桶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略))相关规定(设置防腐、防渗、防漏地面,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略)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略)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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