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领想动物医院门诊扩建项目
海口市龙华区领想动物医院门诊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龙华区领想动物医院门诊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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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号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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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领想动物医院门诊扩建项目 | |
(略) (略) (略) 门诊" | |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 | |
广东震宇 (略) | |
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租赁房间内新建手术室18.2平方米(增加动物胸腔、颅腔、腹腔手术),其他公辅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可满足扩建项目需要,不涉及拆改工程。本次扩建日新增动物胸腔、颅腔、腹腔手术宠物量共4只。扩建完 (略) 单日最大接诊、美容及寄养宠物量共37只。其中单日最大接诊宠物量12只(4380只/年,包含手术1460只/年),美容宠物量5只/天(1825只/年),寄养宠物量20只/天(7300只/年)。扩建项目宠物病防治服务范围不涉及动物传染病,不涉及人畜共患病治疗科目。 | |
海口市龙华区领想动物医院门诊扩建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经本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治理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必须在认真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并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 |
1、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O82 (略) 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外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事项,属于许可准入事项。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不涉及“三区三线”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 3、与《海南省生态 (略) 管控方案(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海南省生态 (略) 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函的通知中附件1海南省环境管控单元图(2023年版)”可知项目选址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根据“生态 (略) 管控”综合查询报告书(见附件8)可知,本项 (略) (略) 城镇集 (略) 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 5、项目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本项 (略) 三线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附图2),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6、本项目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相符合。 | |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房屋性质为商业性质, (略) (略) 。 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 (略) 场等。本项目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没有设在居民住 (略) 内,不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的要求。 据现场调查,项目东侧为中海绵城、南侧、北侧为商铺、西侧为现代美居,附近无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 (略) 场,外环境单纯,市政实施配套齐全,交通方便快捷,外环境没有重大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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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经小型医疗废 (略) 理设备消毒后和经三级化 (略) 理后的职工和顾客生活污水、宠物美容洗浴废水及宠物笼清洗废 (略) (略) ,最 (略) 白沙 (略) 理厂 (略) 理。 |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医废危废暂存间的异味、废水消毒装置恶臭、医用酒精产生的挥发废气、宠物自身异味、宠物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等。 项目服务对象仅针对猫、狗,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宠物,并且采用电热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对诊疗过程中使用的器皿、手术器械进行灭菌;医院安装有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加强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医废危废暂存间、废水消毒装置、宠物笼、其他各科室进 (略) 理并喷洒生物除臭剂。项目在各诊室、手术室、住院室设气味收集口,室内空气经通风系统收集送至活性 (略) 理后换气至室外,为减少废气排放影响,活性炭每半年更换一次,日常保持活性炭装置的正常运行。同时,项目设置一套通风系统和换气口,换气口设置于项目铺面招牌右上方,高度约5m,与最近居民楼(中海 (略) 居民楼门窗)的距离约24m,同时换气口设 (略) 一侧,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少。 |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第6.4.1.1小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上表达标情况分析,项 (略) 域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 (略) 域属 (略) 。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项 (略) 域最近地表水为美舍河(最近距离约175m)。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4年8月份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美舍河3号桥监测断面8月单月水质目标为Ⅴ类,2024年8月单月水质类别为III类,水质达标;1-8月累积月水质类别为III类,水质达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项目所在建筑共两层,项目西边界、东边界、南边界、北边界与 (略) 的距离分别为16米、28米、22米、22米, (略) 东侧35米范围内,故项目四周边界属于4a类声环 (略) 。 项目边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东南侧中海绵城,为了解其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 (略) 于2024年11月9日对项目东南侧中海绵城(本次调查选取项目边界外50米范围内最近和具有代表性敏感目标室 (略) 进行布点监测)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5。。 4、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商铺均已硬底化,无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 |
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因为防护措施得力并反应迅速,可把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所以本项目在环境风险方面来说是可接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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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龙华区领想动物医院门诊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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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租赁房间内新建手术室18.2平方米(增加动物胸腔、颅腔、腹腔手术),其他公辅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可满足扩建项目需要,不涉及拆改工程。本次扩建日新增动物胸腔、颅腔、腹腔手术宠物量共4只。扩建完 (略) 单日最大接诊、美容及寄养宠物量共37只。其中单日最大接诊宠物量12只(4380只/年,包含手术1460只/年),美容宠物量5只/天(1825只/年),寄养宠物量20只/天(7300只/年)。扩建项目宠物病防治服务范围不涉及动物传染病,不涉及人畜共患病治疗科目。 | |
海口市龙华区领想动物医院门诊扩建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经本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治理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必须在认真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并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 |
1、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O82 (略) 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外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事项,属于许可准入事项。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不涉及“三区三线”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 3、与《海南省生态 (略) 管控方案(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海南省生态 (略) 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函的通知中附件1海南省环境管控单元图(2023年版)”可知项目选址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根据“生态 (略) 管控”综合查询报告书(见附件8)可知,本项 (略) (略) 城镇集 (略) 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 5、项目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本项 (略) 三线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附图2),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6、本项目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相符合。 | |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房屋性质为商业性质, (略) (略) 。 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 (略) 场等。本项目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没有设在居民住 (略) 内,不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的要求。 据现场调查,项目东侧为中海绵城、南侧、北侧为商铺、西侧为现代美居,附近无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 (略) 场,外环境单纯,市政实施配套齐全,交通方便快捷,外环境没有重大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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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经小型医疗废 (略) 理设备消毒后和经三级化 (略) 理后的职工和顾客生活污水、宠物美容洗浴废水及宠物笼清洗废 (略) (略) ,最 (略) 白沙 (略) 理厂 (略) 理。 |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医废危废暂存间的异味、废水消毒装置恶臭、医用酒精产生的挥发废气、宠物自身异味、宠物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等。 项目服务对象仅针对猫、狗,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宠物,并且采用电热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对诊疗过程中使用的器皿、手术器械进行灭菌;医院安装有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加强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医废危废暂存间、废水消毒装置、宠物笼、其他各科室进 (略) 理并喷洒生物除臭剂。项目在各诊室、手术室、住院室设气味收集口,室内空气经通风系统收集送至活性 (略) 理后换气至室外,为减少废气排放影响,活性炭每半年更换一次,日常保持活性炭装置的正常运行。同时,项目设置一套通风系统和换气口,换气口设置于项目铺面招牌右上方,高度约5m,与最近居民楼(中海 (略) 居民楼门窗)的距离约24m,同时换气口设 (略) 一侧,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少。 |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第6.4.1.1小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上表达标情况分析,项 (略) 域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 (略) 域属 (略) 。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项 (略) 域最近地表水为美舍河(最近距离约175m)。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4年8月份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美舍河3号桥监测断面8月单月水质目标为Ⅴ类,2024年8月单月水质类别为III类,水质达标;1-8月累积月水质类别为III类,水质达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城西镇中海锦城西二门17栋117号商铺,项目所在建筑共两层,项目西边界、东边界、南边界、北边界与 (略) 的距离分别为16米、28米、22米、22米, (略) 东侧35米范围内,故项目四周边界属于4a类声环 (略) 。 项目边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东南侧中海绵城,为了解其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 (略) 于2024年11月9日对项目东南侧中海绵城(本次调查选取项目边界外50米范围内最近和具有代表性敏感目标室 (略) 进行布点监测)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5。。 4、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商铺均已硬底化,无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 |
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因为防护措施得力并反应迅速,可把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所以本项目在环境风险方面来说是可接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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