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航埠镇彭村物业用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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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航埠镇彭村物业用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略) 航埠镇彭村物业用房工程地 (略) (略) 航埠镇彭村村,占地面积约6263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118.#°,28.#°。该地块历史上均为农用地,用于种植桔树、蔬菜,目前地块内东侧、南侧有附近村民种植青菜、萝卜等;地块内东侧有村民自建房(2012年建造,面积约230m2),现有村民居住,房屋 (略) 域已硬化;地块内大部分为荒地,长有灌木杂草。

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拟规划为村级物业用房( (略) 服务设施用地,用地代码07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要求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用地代码07)需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浙江 (略) (略) (略) 航埠镇彭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后,在收集资料、分析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该地块污染进行初步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杭州 (略) )对该地块及周边环境的土壤进行了采样分析。我司根据调查及检测结果,并结合有关导则、标准规范编制此《 (略) 航埠镇彭村物业用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 (略) 域内布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及3个地下水点; (略) 域外四周布设了4个土壤对照点BS01~BS04点位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BW01,同时根据现场实际采样情况,地块内两个地下水点位未能按要求进行洗井、采样,从而在地块相邻下游村庄常用的两口水井设2个地下水采样点DW04、DW05,以反映地块地下水污染情况。

根据地块历史污染风险情况、现场土壤颜色、气味等性状初步判断,并结合现场PID、XRF的快筛检测结果,筛选出送检实验室土壤样品35个(包括现场平行4个),地下水样品5个(包括现场平行1个)。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值、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共47项检测指标。

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NTU、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氯仿、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共36项检测指标。

本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地块内各土壤样品及对照点污染因子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调查地块各地下水样品及对照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地下水常规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除浊度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标准;石油烃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因此,本次调查认为,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地块环境详细调查或风险评估,可以直接用于后续的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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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航埠镇彭村物业用房工程地 (略) (略) 航埠镇彭村村,占地面积约6263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118.#°,28.#°。该地块历史上均为农用地,用于种植桔树、蔬菜,目前地块内东侧、南侧有附近村民种植青菜、萝卜等;地块内东侧有村民自建房(2012年建造,面积约230m2),现有村民居住,房屋 (略) 域已硬化;地块内大部分为荒地,长有灌木杂草。

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拟规划为村级物业用房( (略) 服务设施用地,用地代码07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要求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用地代码07)需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浙江 (略) (略) (略) 航埠镇彭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后,在收集资料、分析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该地块污染进行初步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杭州 (略) )对该地块及周边环境的土壤进行了采样分析。我司根据调查及检测结果,并结合有关导则、标准规范编制此《 (略) 航埠镇彭村物业用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 (略) 域内布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及3个地下水点; (略) 域外四周布设了4个土壤对照点BS01~BS04点位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BW01,同时根据现场实际采样情况,地块内两个地下水点位未能按要求进行洗井、采样,从而在地块相邻下游村庄常用的两口水井设2个地下水采样点DW04、DW05,以反映地块地下水污染情况。

根据地块历史污染风险情况、现场土壤颜色、气味等性状初步判断,并结合现场PID、XRF的快筛检测结果,筛选出送检实验室土壤样品35个(包括现场平行4个),地下水样品5个(包括现场平行1个)。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值、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共47项检测指标。

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NTU、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氯仿、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共36项检测指标。

本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地块内各土壤样品及对照点污染因子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调查地块各地下水样品及对照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地下水常规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除浊度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标准;石油烃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因此,本次调查认为,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地块环境详细调查或风险评估,可以直接用于后续的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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