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萧立成位于大井镇大井圩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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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萧立成位于大井镇大井圩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萧 (略) 申请位于大井镇大井圩用地的规划条件。国有土地证证号为:高府国用(2009)第特0185号,权利性质为转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合并后的用地面积为146平方米。本用地由萧立成经拍卖而来,拍卖时的房屋建筑面积为412.70平方米。本次拟建建筑基底面积252平方米,规划建筑层数为5层,西面挑出1.5米宽阳台,首层4.5米,标准层3.3米。如图所示:2024-W64。

办理报建时,拟建房屋面积如果超过拍卖转让时的原房产总建筑面积412.70平方米,超出该部分的建筑面积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补交相应的增容费后方能实施建设。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居委会(村委会)公示栏、镇政府公示栏、 (略) (略) 站。

2、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 (略) 址: http://**)。

4、联系电话:0668-(略)。


附:2024-W64.pdf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萧 (略) 申请位于大井镇大井圩用地的规划条件。国有土地证证号为:高府国用(2009)第特0185号,权利性质为转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合并后的用地面积为146平方米。本用地由萧立成经拍卖而来,拍卖时的房屋建筑面积为412.70平方米。本次拟建建筑基底面积252平方米,规划建筑层数为5层,西面挑出1.5米宽阳台,首层4.5米,标准层3.3米。如图所示:2024-W64。

办理报建时,拟建房屋面积如果超过拍卖转让时的原房产总建筑面积412.70平方米,超出该部分的建筑面积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补交相应的增容费后方能实施建设。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居委会(村委会)公示栏、镇政府公示栏、 (略) (略) 站。

2、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 (略) 址: http://**)。

4、联系电话:0668-(略)。


附:2024-W64.pdf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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