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卫河路东侧、云溪路南侧、卫溪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卫河路东侧、云溪路南侧、卫溪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略).58m2
地理位置:位于 (略) (略) 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略)°,北纬35.(略)°)
土地使用权人:浚县 (略)
地块土地现状情况:通过现场踏勘可知,该地块现状主要以商铺、办公场所为主,西侧主要为商铺,仅用于汽车维修、零售;东南侧为已荒废的预制楼板厂(内部已全部清理拆除)、报废 (略) 点(不涉及钣金、喷漆工艺)、已荒废的棚房(内部已空置)及仓库,仓库仅用于储存,均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 (略) 域为农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B)、绿地与广场用地(G)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鹤壁 (略)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B)、绿地与广场用地(G),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转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我司接受调查委托工作,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走访和会谈、资料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卫河路东侧、云溪路南侧、卫溪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B)、绿地与广场用地(G)。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5年1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历史主要 (略) 、办公场所为主,西侧主要为商铺,仅用于汽车维修、零售,均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 (略) 域为农用地。通过调查可以证明地块内潜在污染源对调查地块环境影响较小。
受浚县 (略) 的委托,鹤壁 (略) 承担该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并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于2025年1月对该地块及周边进行了多次调查。通过充分研读收集到的地块相关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项目组基本掌握了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情况。
1、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历史无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7、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影像结果,调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B)、绿地与广场用地(G)进行开发利用。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略).58m2
地理位置:位于 (略) (略) 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略)°,北纬35.(略)°)
土地使用权人:浚县 (略)
地块土地现状情况:通过现场踏勘可知,该地块现状主要以商铺、办公场所为主,西侧主要为商铺,仅用于汽车维修、零售;东南侧为已荒废的预制楼板厂(内部已全部清理拆除)、报废 (略) 点(不涉及钣金、喷漆工艺)、已荒废的棚房(内部已空置)及仓库,仓库仅用于储存,均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 (略) 域为农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B)、绿地与广场用地(G)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鹤壁 (略)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B)、绿地与广场用地(G),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转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我司接受调查委托工作,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走访和会谈、资料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卫河路东侧、云溪路南侧、卫溪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B)、绿地与广场用地(G)。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5年1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历史主要 (略) 、办公场所为主,西侧主要为商铺,仅用于汽车维修、零售,均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 (略) 域为农用地。通过调查可以证明地块内潜在污染源对调查地块环境影响较小。
受浚县 (略) 的委托,鹤壁 (略) 承担该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并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于2025年1月对该地块及周边进行了多次调查。通过充分研读收集到的地块相关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项目组基本掌握了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情况。
1、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历史无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7、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影像结果,调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B)、绿地与广场用地(G)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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