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电机部件、1000万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250万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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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电机部件、1000万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250万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名称 关于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电机部件、1000万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250万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略)/2025-(略)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 (略) 公开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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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电机部件、1000万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250万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略)号

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 (略) 编制的《关于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年产(略)件汽车电机部件、(略)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略)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占地面积(略)平方米,购买铜板、钢板、铝板、铝锭、非再生的塑料粒子等为原材料,采用激光切割、机械加工、注塑、压铸、抛丸等工艺,形成年产(略)件汽车电机部件、(略)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略)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的规模。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述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2.落实《报告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要求 (略) 给排水系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 (略) 理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 (略) 理后接入耿 (略) 理 (略) 理,尾水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污染防治设施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保证在生产设施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压铸、脱模废气经集气罩+高温布袋除尘器装置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光、抛丸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装置经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粉碎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装置经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经达标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注塑过程中排放的有组织废气非(略)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熔化、压铸、脱模废气(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抛丸、粉碎过程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附录A 表 A.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非(略)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要求。

4.落实《报告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 (略) 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

5.落实《报告表》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要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规定,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略))的相关要求。

6.全厂设5根排气筒,设1个雨水排口、1个污水排口。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和标识,废气排放口 (略) ,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 (略) 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非(略)烷总烃≤0.7339t/a、颗粒物≤0.0178t/a、S02≤0.0009t/a、NOx≤0.0842t/a;

2.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略)t/a;COD≤3.881t/a、SS≤3.326t/a、氨氮≤0.332t/a、TP≤0.055t/a、TN≤0.554t/a、动植物油≤0.050t/a。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略) 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有关要求。

六、你公司应当在启动新增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按环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开展自行监测。

七、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宿城 (略) 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不定期督查。

八、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409-(略)-89-05-(略))

抄送: (略) 人民政府、宿城经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宿城 (略) ,市生态环境 (略) 、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名称 关于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电机部件、1000万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250万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略)/2025-(略)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 (略) 公开日期 2025-01-22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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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关于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电机部件、1000万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250万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略)号

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 (略) 编制的《关于小龙龙东泽精密机械(宿迁)有限公司年产(略)件汽车电机部件、(略)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略)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占地面积(略)平方米,购买铜板、钢板、铝板、铝锭、非再生的塑料粒子等为原材料,采用激光切割、机械加工、注塑、压铸、抛丸等工艺,形成年产(略)件汽车电机部件、(略)件汽车内饰件/外饰件、(略)件高精密非标零部件的规模。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述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2.落实《报告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要求 (略) 给排水系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 (略) 理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 (略) 理后接入耿 (略) 理 (略) 理,尾水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污染防治设施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保证在生产设施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压铸、脱模废气经集气罩+高温布袋除尘器装置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光、抛丸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装置经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粉碎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装置经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经达标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注塑过程中排放的有组织废气非(略)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熔化、压铸、脱模废气(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抛丸、粉碎过程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附录A 表 A.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非(略)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要求。

4.落实《报告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 (略) 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

5.落实《报告表》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要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规定,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略))的相关要求。

6.全厂设5根排气筒,设1个雨水排口、1个污水排口。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和标识,废气排放口 (略) ,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 (略) 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非(略)烷总烃≤0.7339t/a、颗粒物≤0.0178t/a、S02≤0.0009t/a、NOx≤0.0842t/a;

2.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略)t/a;COD≤3.881t/a、SS≤3.326t/a、氨氮≤0.332t/a、TP≤0.055t/a、TN≤0.554t/a、动植物油≤0.050t/a。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略) 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有关要求。

六、你公司应当在启动新增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按环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开展自行监测。

七、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宿城 (略) 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不定期督查。

八、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409-(略)-89-05-(略))

抄送: (略) 人民政府、宿城经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宿城 (略) ,市生态环境 (略) 、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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