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洪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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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洪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关于李洪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李洪发因保管不善,将 (略) 渤海街 (略) 佳盛苑1号楼,地号:53-17-137-13;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2)第53.17-137-13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50年05月10日;土地用途:商业;土地使用分摊面积:58.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李洪发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洪发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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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李洪发因保管不善,将 (略) 渤海街 (略) 佳盛苑1号楼,地号:53-17-137-13;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2)第53.17-137-13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50年05月10日;土地用途:商业;土地使用分摊面积:58.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李洪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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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李洪发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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