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抽检结果的通报
各州(市)国动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防护设备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我省人防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2024年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省国动办于2024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省人防工程建设领域防护设备质量抽测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抽检以实地检验防护设备质量、力求全面真实反映问题为主线,采取临时通知的方式,从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从业能力检查、防护设备产品质量随机抽测、工程现场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抽检、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核查四个方面对全省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和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完成33家防护设备生产企业从业能力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测, (略) 、 (略) 和大理州等13个州(市)已竣工验收的36个人防工程项目,对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进行了抽测检查。
此次抽测检查涉及内容多,涵盖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共 (略) 生产防护门类设备198樘、工程现场安装防护设备1484件,核查质量检测报告36份,涉及从业企业72家。从检查情况看,人防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可控,但也存在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常见通病较多等情况。
二、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从业能力方面
对省内33家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共检查出35个问题,涉及33家人防企业,其中人员配备方面8个,质检设备4个,质量管理方面17个,档案管理方面6个。4家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因申报停产未进行核查。
1.人员配备不完善。
焊工配备不足,机加工配备不足,钳工配备不足,电工配备不足,起重设备人员配备不足,探伤仪、磁粉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员配备不足,工艺负责人配备不足,社保人数不足。
2.质检设备使用不规范。
质检设备无使用记录,回弹仪未配备钢砧,回弹仪使用前后无率定记录,检定校准周期为6个月的质检设备检定校准证书过期。
3.质量要求落实不严格。
原材料采购台账、送检台账、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钢筋、钢板原材质量保证资料、商品混凝土质量保证资料、标准件、外协件、零部件及新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防护设备、质检档案、生产台账、销售台账及出入库记录等未体现唯一性序列编号与标识;商品混凝土质量保证资料混凝土同条件抗压报告,收样日期在检测日期之后;成品堆放于露天,未进 (略) 理措施。
4.档案资料有缺失。
出厂检验报告、质检档案、唯一性序列编号与标识、产品年度生产台账、销售台账、产品出入库台账或记录不齐全。
(二)产品生产质量方面
对钢结构防护(密闭)门、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悬摆式防爆波活门3类防护设备产品在 (略) 分别随机抽取2樘进行生产质量检测,防护(密闭)门分门框、门扇两大组件分别进行检测,共完成33家防护设备企业的随机抽测工作。生产质量方面共检查出34个问题。
1.涉及钢结构
主要是门扇内表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门扇外表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门扇嵌压板位置偏差超限、闭锁锁孔位置偏差超限、铰页铰孔位置偏差超限、贴角焊缝厚度不满足要求、焊缝外观质量不满足要求、焊缝等级不满足要求、嵌压板高度偏差超限、漆膜厚度不足等问题。
2.涉及钢结构
主要是门框外侧表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支承板承压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贴角焊缝厚度不满足要求、漆膜厚度不足、闭锁锁孔位置偏差超限、铰页铰孔位置偏差超限,锚固钩未按图生产及加工等问题。
3.涉及混凝土
主要是门扇表面观感不满足要求、门扇支承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保护层厚度超限、漆膜厚度不足、混凝土门门扇钢筋数量少于设计值等问题。
4.涉及防爆波活门的问题12个。
主要是门扇表面观感不满足要求、悬摆板尺寸与图集不符、悬摆板上、下边与门扇平面的平行度超限、悬摆板上固定铰座的孔位及中心距不满足要求、固定铰座、限位座的螺孔位置及中心距不满足要求、门扇(底座)与门框(底框)贴合间隙超限、门扇(底座)内外腹板厚度偏差超限、焊缝厚度不满足要求、焊缝外观质量不满足要求、限位座位置(前后)偏差超限、漆膜厚度不足、门扇通风孔尺寸不满足要求等问题。
(三)工程现场安装质量方面
对各州(市)上报的近2年内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项目,按被检企业全覆盖的原则现场随机抽取2个防护单元进行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抽检,共完成36个人防工程项目安装质量抽测。共检测防护(密闭)门类设备998樘,存在问题17个;活门类设备69樘,存在问题1个;风机109台,存在问题1个;过滤吸收器200台,存在问题1个;防护密闭段通风管道69段,存在问题1个;油网滤尘器39个,未发现问题。
1.防护(密闭)门类设备主要存在问题为: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超限、有漏气孔缝、密封件质量(胶条脱落)、闭锁头同步、锁紧情况(无法进入锁紧状态)、铭牌错误、门扇、门框贴合间隙超限、门扇、门框贴合面中心线偏差超限、表面观感(零部件缺失、门扇零部件损坏)、开关标识不全、启闭运转性能(自开、自关、有异常响声)、悬摆板上、下边与门扇平面的平行度允许偏差超限、启闭运转性能(悬摆板卡阻)、门扇厚度(偏厚)、门扇无法关闭被墙阻挡、无缓冲胶垫、封堵大门嵌压板均为点焊漏光、人防门铭牌上产品编号不唯一。
2.活门类设备主要存在问题为:
位置偏差超限。
3.进(排)风机主要存在问题为:
振动速度有效值不满足要求。
4.过滤吸收器主要存在问题为:
支架未固定。
5.防护密闭段通风管道主要存在问题为:
漆膜厚度不足。
(四)第三方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核查方面
进行工程现场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抽检时,对照结果同步对被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报告进行全面核查。发现报告中的资料核查(无施工过程资料核查项目)、检测设备配置(无涂层测厚仪)、检测项目(缺少漆膜厚度及附着力检测、缺少人防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缺 (略) 顶板厚度和地下室净高检测、人防门门框墙(含门槛)钢筋检测内容)、检测数量(门扇检测数量不足)、检测结果与工程实际不符(防护密闭门检测为正常开启和关闭,但实际不能正常关闭)、检测时间逻辑(报告日期在检测日期之前)、未开展第三方检测、检测结论判定(门扇混凝土强度、中心线偏差、门框垂直度、悬摆板启闭力、门扇启闭力结论判定错误)等方面问题共8个,涉及35个检测机构。
三、处理决定
依据国家人防办《印发<关于建立人 (略) 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防〔2018〕117号)文件要求,省国动办作 (略) 理:
1.对从业能力、产品生产质量、工程现场安装质量和检测报告核查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书面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其中工程现场存在问题的企业,由属地国动办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省国动办将根据整改情况并结合2025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复核,经复核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按有 (略) 理。
2.对云南 (略) 在抽检中未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核查、钢结构门扇组件焊缝等级严重不符合要求和混凝土门扇组件开裂、缺棱掉角等存在问题严重的情况进行约谈告诫,并责令3个月的限期整改(从公示之日起),整改期内暂停在云南省域内承接新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相关业务,整改期满经省国动办核验合格后方可承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业务。
3. (略) (略) 金筑时代项目中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结论判定错误的云南金驰建筑 (略) 进行约谈告诫。对楚雄州武定县翡翠庄园建设项目出具检测报告的云南科仑 (略) (略) (略) 恒居*零*零建设项目出具检测报告的云南双翔 (略) 2家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况, (略) 场监督管 (略) 理。
4.对申报停产不能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查的云南 (略) 、云南 (略) 、云南 (略) 、云南 (略) 共4家企业,要求在停产期内暂停承接新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相关业务,并做好前期工程收尾工作, (略) 场经营行为,将严格按照《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略) 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业监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人防防护设备产品质量、维护管理等属地监管职责,加 (略) 内的人防建设项目和人防从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点带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作用,维护人 (略) 场秩序,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全面受控。
(二)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被检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内部管理,遵循依法依规、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并于4月30日前向省国动办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材料。各人防从业企业要跟进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积极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避免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重复发生此类问题。全省人防从业企业和个人对上述问题要引以为戒, (略) 场经营和个人履职中,强化法制与质量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切实履行各自的主体职责。
(三)强化行业自律。各人防从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加强对质量行为、从业行为方面的管理,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行业自律,使企业管理、人员执业行为和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得到同步提升。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各州(市)国动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防护设备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我省人防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2024年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省国动办于2024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省人防工程建设领域防护设备质量抽测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抽检以实地检验防护设备质量、力求全面真实反映问题为主线,采取临时通知的方式,从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从业能力检查、防护设备产品质量随机抽测、工程现场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抽检、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核查四个方面对全省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和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完成33家防护设备生产企业从业能力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测, (略) 、 (略) 和大理州等13个州(市)已竣工验收的36个人防工程项目,对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进行了抽测检查。
此次抽测检查涉及内容多,涵盖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共 (略) 生产防护门类设备198樘、工程现场安装防护设备1484件,核查质量检测报告36份,涉及从业企业72家。从检查情况看,人防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可控,但也存在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常见通病较多等情况。
二、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从业能力方面
对省内33家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共检查出35个问题,涉及33家人防企业,其中人员配备方面8个,质检设备4个,质量管理方面17个,档案管理方面6个。4家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因申报停产未进行核查。
1.人员配备不完善。
焊工配备不足,机加工配备不足,钳工配备不足,电工配备不足,起重设备人员配备不足,探伤仪、磁粉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员配备不足,工艺负责人配备不足,社保人数不足。
2.质检设备使用不规范。
质检设备无使用记录,回弹仪未配备钢砧,回弹仪使用前后无率定记录,检定校准周期为6个月的质检设备检定校准证书过期。
3.质量要求落实不严格。
原材料采购台账、送检台账、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钢筋、钢板原材质量保证资料、商品混凝土质量保证资料、标准件、外协件、零部件及新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防护设备、质检档案、生产台账、销售台账及出入库记录等未体现唯一性序列编号与标识;商品混凝土质量保证资料混凝土同条件抗压报告,收样日期在检测日期之后;成品堆放于露天,未进 (略) 理措施。
4.档案资料有缺失。
出厂检验报告、质检档案、唯一性序列编号与标识、产品年度生产台账、销售台账、产品出入库台账或记录不齐全。
(二)产品生产质量方面
对钢结构防护(密闭)门、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悬摆式防爆波活门3类防护设备产品在 (略) 分别随机抽取2樘进行生产质量检测,防护(密闭)门分门框、门扇两大组件分别进行检测,共完成33家防护设备企业的随机抽测工作。生产质量方面共检查出34个问题。
1.涉及钢结构
主要是门扇内表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门扇外表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门扇嵌压板位置偏差超限、闭锁锁孔位置偏差超限、铰页铰孔位置偏差超限、贴角焊缝厚度不满足要求、焊缝外观质量不满足要求、焊缝等级不满足要求、嵌压板高度偏差超限、漆膜厚度不足等问题。
2.涉及钢结构
主要是门框外侧表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支承板承压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贴角焊缝厚度不满足要求、漆膜厚度不足、闭锁锁孔位置偏差超限、铰页铰孔位置偏差超限,锚固钩未按图生产及加工等问题。
3.涉及混凝土
主要是门扇表面观感不满足要求、门扇支承面平整度不满足要求、保护层厚度超限、漆膜厚度不足、混凝土门门扇钢筋数量少于设计值等问题。
4.涉及防爆波活门的问题12个。
主要是门扇表面观感不满足要求、悬摆板尺寸与图集不符、悬摆板上、下边与门扇平面的平行度超限、悬摆板上固定铰座的孔位及中心距不满足要求、固定铰座、限位座的螺孔位置及中心距不满足要求、门扇(底座)与门框(底框)贴合间隙超限、门扇(底座)内外腹板厚度偏差超限、焊缝厚度不满足要求、焊缝外观质量不满足要求、限位座位置(前后)偏差超限、漆膜厚度不足、门扇通风孔尺寸不满足要求等问题。
(三)工程现场安装质量方面
对各州(市)上报的近2年内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项目,按被检企业全覆盖的原则现场随机抽取2个防护单元进行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抽检,共完成36个人防工程项目安装质量抽测。共检测防护(密闭)门类设备998樘,存在问题17个;活门类设备69樘,存在问题1个;风机109台,存在问题1个;过滤吸收器200台,存在问题1个;防护密闭段通风管道69段,存在问题1个;油网滤尘器39个,未发现问题。
1.防护(密闭)门类设备主要存在问题为: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超限、有漏气孔缝、密封件质量(胶条脱落)、闭锁头同步、锁紧情况(无法进入锁紧状态)、铭牌错误、门扇、门框贴合间隙超限、门扇、门框贴合面中心线偏差超限、表面观感(零部件缺失、门扇零部件损坏)、开关标识不全、启闭运转性能(自开、自关、有异常响声)、悬摆板上、下边与门扇平面的平行度允许偏差超限、启闭运转性能(悬摆板卡阻)、门扇厚度(偏厚)、门扇无法关闭被墙阻挡、无缓冲胶垫、封堵大门嵌压板均为点焊漏光、人防门铭牌上产品编号不唯一。
2.活门类设备主要存在问题为:
位置偏差超限。
3.进(排)风机主要存在问题为:
振动速度有效值不满足要求。
4.过滤吸收器主要存在问题为:
支架未固定。
5.防护密闭段通风管道主要存在问题为:
漆膜厚度不足。
(四)第三方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核查方面
进行工程现场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抽检时,对照结果同步对被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报告进行全面核查。发现报告中的资料核查(无施工过程资料核查项目)、检测设备配置(无涂层测厚仪)、检测项目(缺少漆膜厚度及附着力检测、缺少人防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缺 (略) 顶板厚度和地下室净高检测、人防门门框墙(含门槛)钢筋检测内容)、检测数量(门扇检测数量不足)、检测结果与工程实际不符(防护密闭门检测为正常开启和关闭,但实际不能正常关闭)、检测时间逻辑(报告日期在检测日期之前)、未开展第三方检测、检测结论判定(门扇混凝土强度、中心线偏差、门框垂直度、悬摆板启闭力、门扇启闭力结论判定错误)等方面问题共8个,涉及35个检测机构。
三、处理决定
依据国家人防办《印发<关于建立人 (略) 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防〔2018〕117号)文件要求,省国动办作 (略) 理:
1.对从业能力、产品生产质量、工程现场安装质量和检测报告核查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书面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其中工程现场存在问题的企业,由属地国动办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省国动办将根据整改情况并结合2025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复核,经复核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按有 (略) 理。
2.对云南 (略) 在抽检中未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核查、钢结构门扇组件焊缝等级严重不符合要求和混凝土门扇组件开裂、缺棱掉角等存在问题严重的情况进行约谈告诫,并责令3个月的限期整改(从公示之日起),整改期内暂停在云南省域内承接新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相关业务,整改期满经省国动办核验合格后方可承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业务。
3. (略) (略) 金筑时代项目中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结论判定错误的云南金驰建筑 (略) 进行约谈告诫。对楚雄州武定县翡翠庄园建设项目出具检测报告的云南科仑 (略) (略) (略) 恒居*零*零建设项目出具检测报告的云南双翔 (略) 2家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况, (略) 场监督管 (略) 理。
4.对申报停产不能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查的云南 (略) 、云南 (略) 、云南 (略) 、云南 (略) 共4家企业,要求在停产期内暂停承接新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相关业务,并做好前期工程收尾工作, (略) 场经营行为,将严格按照《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略) 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业监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人防防护设备产品质量、维护管理等属地监管职责,加 (略) 内的人防建设项目和人防从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点带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作用,维护人 (略) 场秩序,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全面受控。
(二)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被检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内部管理,遵循依法依规、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并于4月30日前向省国动办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材料。各人防从业企业要跟进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积极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避免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重复发生此类问题。全省人防从业企业和个人对上述问题要引以为戒, (略) 场经营和个人履职中,强化法制与质量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切实履行各自的主体职责。
(三)强化行业自律。各人防从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加强对质量行为、从业行为方面的管理,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行业自律,使企业管理、人员执业行为和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得到同步提升。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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