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报批的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916-*传真:0916-*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民主街 (略) (略) 法规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 (略) 生态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内 | 中节能(汉中) (略) | (略) 环境工程 (略) | 本次技改依托原有焚烧及环保设施基础,调整焚烧炉燃料结构,技改后掺烧固废后规模为生活垃圾540t/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t/d、市政干化污泥40t/d、微波无 (略) 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15t/d,原有600t/d处理规模不改变,总投资*元。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报批的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916-*传真:0916-*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民主街 (略) (略) 法规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 (略) 生态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内 | 中节能(汉中) (略) | (略) 环境工程 (略) | 本次技改依托原有焚烧及环保设施基础,调整焚烧炉燃料结构,技改后掺烧固废后规模为生活垃圾540t/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t/d、市政干化污泥40t/d、微波无 (略) 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15t/d,原有600t/d处理规模不改变,总投资*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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