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林业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 (略) (略) 提出。联系电话:(0839)(略);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8号。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 (略) 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职不到位,自然保护地存在违法违规开发行为。违法侵 (略) ,双均机动车辆检测站未办理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和部分用地手续,3443.7平 (略) 位于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 (略) 一 (略) ,早在2021年就被央督信访指出,但剑阁县整治决心不强,明知该项目与现行政策不符、无法补办手续,仍于2022年6月上报完成整改,放任侵占行为长期存在,至今未恢复其生态功能。 |
整改责任单位 | 剑阁县委、县政府 |
整改目标 | 完成双均机动车检测站涉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 (略) 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
整改措施 | 1.2024年8月底前,拆除企业原生产线 (略) 地块内厂房和相关设施设备。 2.2024年12月底前,恢复生产线拆除地块原状。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已完成原生产线 (略) 地块内厂房和相关设施设备拆除; 2.生产线拆除地块已完成复耕。 |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 (略) (略) 提出。联系电话:(0839)(略);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8号。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 (略) 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职不到位,自然保护地存在违法违规开发行为。违法侵 (略) ,双均机动车辆检测站未办理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和部分用地手续,3443.7平 (略) 位于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 (略) 一 (略) ,早在2021年就被央督信访指出,但剑阁县整治决心不强,明知该项目与现行政策不符、无法补办手续,仍于2022年6月上报完成整改,放任侵占行为长期存在,至今未恢复其生态功能。 |
整改责任单位 | 剑阁县委、县政府 |
整改目标 | 完成双均机动车检测站涉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 (略) 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
整改措施 | 1.2024年8月底前,拆除企业原生产线 (略) 地块内厂房和相关设施设备。 2.2024年12月底前,恢复生产线拆除地块原状。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已完成原生产线 (略) 地块内厂房和相关设施设备拆除; 2.生产线拆除地块已完成复耕。 |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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