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30日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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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30日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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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30日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审批时间:2024年12月30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腾冲县百 (略) 尾矿库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尾矿库安全自动监测报警系统) (略) 百 (略) 对原尾矿库进行扩容、修复选厂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原尾矿库占地为2.58hm2,原设计总库容为(略)m3,有效库容为14.(略)m3,经本次扩建后尾矿库占地面积不变,尾矿库工艺变更,尾矿湿堆变更为干堆,尾矿库最终堆积标高为1788.0m,尾矿库总坝高25.5m,库容为17.(略)m3,服务年限11.15年。按《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略)),尾矿库属五等库。项目选厂工艺、规模不变,增加浓密机和板框压滤机用于尾矿脱水;选厂原料变化,由百合山矿山矿石和 (略) 域矿山矿石组成;完 (略) 理回用设施,对废 (略) 理后回用,取消废水外排口;购置安装尾矿库自动监测报警系统1套。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16.(略)元。 470 216.7 (略)
2024-12-30 保环准〔2024〕42号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4〕42号

(略) 百 (略) :

你公司报批的由云南 (略) (主持编制人员:刘礼伟,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略)(略))编制的《腾冲县百 (略) 尾矿库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尾矿库安全自动监测报警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经技术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略) 原厂址,坐标东经98.(略)°,北纬25.(略)°。项目于2022年5月16 (略) 发 (略) 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略)-04-01-(略)。建设内容:对原尾矿库进行扩容、修复选厂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原尾矿库占地为2.58hm2,原设计总库容为(略)m3,有效库容为14.(略)m3,经本次扩建后尾矿库占地面积不变,尾矿库工艺变更,尾矿湿堆变更为干堆,尾矿库最终堆积标高为1788.0m,尾矿库总坝高25.5m,库容为17.(略)m3,服务年限11.15年。按《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略)),尾矿库属五等库。项目选厂工艺、规模不变,增加浓密机和板框压滤机用于尾矿脱水;选厂原料变化,由百合山矿山矿石和 (略) 域矿山矿石组成;完 (略) 理回用设施,对废 (略) 理后回用,取消废水外排口;购置安装尾矿库自动监测报警系统1套。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16.(略)元。

二、 (略) 百 (略) 于2008年12月取得《腾冲县百 (略) 年处理(略)t锡、钨、铁原矿选厂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2013年3月13日取得《年处理(略)t锡、钨、铁原矿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环准〔2013〕15号),2015 (略) 于停产状态。项目占地面积4.73hm2,其中原尾矿库占地面积约2.58hm2,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旱地、 (略) 、其他草地、其他林地、乔木林地。项 (略) 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 (略)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 (略)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 (略) 等环 (略) 。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 (略) 域环境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施工期通过采取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机械尾气经山体阻隔,植被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通过采 (略) 、设置隔声挡墙、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 (略) 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少量清洗废水经临时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施工场地设有旱厕,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综合利用。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乡镇生活垃 (略) (略) 置。

(二)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原矿堆 (略) 理,在堆场周围设置喷雾设施洒水降尘,对选矿车间顶部破损部分进行修复,对破碎、筛分设施进行封闭,破碎、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布袋 (略) 理后经高15m的、内径0.5m的排气筒排放(DA001),外排废气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较严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表2标准后通过屋顶油烟管道外排。

(三)加强运营期废水的管理,尾矿库废水盈余时泵至事故水池及清水池和高位水池,存贮使用不得外排。选矿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和清水池收集后采用“平流沉淀+PAC/PAM混凝沉淀+石灰中和” (略) 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直接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工艺用水较严值后用于选矿用水,不得外排。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汇同生活污水进入 (略) 理后,经自建一体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绿化标准要求,回用于场地 (略) 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四)通过对尾 (略) 底部场地平整、清基压实后,依次铺设200g/m2 土工布、1.0mm 的HDPE 防渗膜(双光面型式、渗透系数≤1.0×10-10cm/s)进行防渗,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Ⅰ类场技术要求。同时项目在尾矿库上游设置了1口背景值监测井、尾矿库下游(孔家村)设置了1口跟踪监测井、尾矿库左岸设置1口扩散监测井、尾矿库坝下 (略) 设置一口扩散监测井,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设置对应的标识牌、警示牌及防破坏设施;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 1209-2021)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尾矿经鉴定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外售腾 (略) 等水泥生产企业作为辅料生产水泥,剩余部分进入尾矿库堆存;生产废水沉淀池污泥在竣工验收前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若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尾矿库暂存若鉴定结果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 (略) 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 (略) 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 (略) 置。

四、尾矿库闭库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闭库设计、闭库施工验收,封场后及时采取相应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措施,继续做好维护管理,尾矿库四周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 (略) (略) (略) 备案。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五、进一步优化设计,加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内容等若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报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略) (略) (略) 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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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30日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审批时间:2024年12月30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腾冲县百 (略) 尾矿库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尾矿库安全自动监测报警系统) (略) 百 (略) 对原尾矿库进行扩容、修复选厂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原尾矿库占地为2.58hm2,原设计总库容为(略)m3,有效库容为14.(略)m3,经本次扩建后尾矿库占地面积不变,尾矿库工艺变更,尾矿湿堆变更为干堆,尾矿库最终堆积标高为1788.0m,尾矿库总坝高25.5m,库容为17.(略)m3,服务年限11.15年。按《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略)),尾矿库属五等库。项目选厂工艺、规模不变,增加浓密机和板框压滤机用于尾矿脱水;选厂原料变化,由百合山矿山矿石和 (略) 域矿山矿石组成;完 (略) 理回用设施,对废 (略) 理后回用,取消废水外排口;购置安装尾矿库自动监测报警系统1套。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16.(略)元。 470 216.7 (略)
2024-12-30 保环准〔2024〕42号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4〕42号

(略) 百 (略) :

你公司报批的由云南 (略) (主持编制人员:刘礼伟,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略)(略))编制的《腾冲县百 (略) 尾矿库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尾矿库安全自动监测报警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经技术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略) 原厂址,坐标东经98.(略)°,北纬25.(略)°。项目于2022年5月16 (略) 发 (略) 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略)-04-01-(略)。建设内容:对原尾矿库进行扩容、修复选厂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原尾矿库占地为2.58hm2,原设计总库容为(略)m3,有效库容为14.(略)m3,经本次扩建后尾矿库占地面积不变,尾矿库工艺变更,尾矿湿堆变更为干堆,尾矿库最终堆积标高为1788.0m,尾矿库总坝高25.5m,库容为17.(略)m3,服务年限11.15年。按《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略)),尾矿库属五等库。项目选厂工艺、规模不变,增加浓密机和板框压滤机用于尾矿脱水;选厂原料变化,由百合山矿山矿石和 (略) 域矿山矿石组成;完 (略) 理回用设施,对废 (略) 理后回用,取消废水外排口;购置安装尾矿库自动监测报警系统1套。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16.(略)元。

二、 (略) 百 (略) 于2008年12月取得《腾冲县百 (略) 年处理(略)t锡、钨、铁原矿选厂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2013年3月13日取得《年处理(略)t锡、钨、铁原矿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环准〔2013〕15号),2015 (略) 于停产状态。项目占地面积4.73hm2,其中原尾矿库占地面积约2.58hm2,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旱地、 (略) 、其他草地、其他林地、乔木林地。项 (略) 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 (略)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 (略)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 (略) 等环 (略) 。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 (略) 域环境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施工期通过采取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机械尾气经山体阻隔,植被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通过采 (略) 、设置隔声挡墙、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 (略) 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少量清洗废水经临时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施工场地设有旱厕,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综合利用。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乡镇生活垃 (略) (略) 置。

(二)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原矿堆 (略) 理,在堆场周围设置喷雾设施洒水降尘,对选矿车间顶部破损部分进行修复,对破碎、筛分设施进行封闭,破碎、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布袋 (略) 理后经高15m的、内径0.5m的排气筒排放(DA001),外排废气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较严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表2标准后通过屋顶油烟管道外排。

(三)加强运营期废水的管理,尾矿库废水盈余时泵至事故水池及清水池和高位水池,存贮使用不得外排。选矿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和清水池收集后采用“平流沉淀+PAC/PAM混凝沉淀+石灰中和” (略) 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直接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工艺用水较严值后用于选矿用水,不得外排。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汇同生活污水进入 (略) 理后,经自建一体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绿化标准要求,回用于场地 (略) 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四)通过对尾 (略) 底部场地平整、清基压实后,依次铺设200g/m2 土工布、1.0mm 的HDPE 防渗膜(双光面型式、渗透系数≤1.0×10-10cm/s)进行防渗,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Ⅰ类场技术要求。同时项目在尾矿库上游设置了1口背景值监测井、尾矿库下游(孔家村)设置了1口跟踪监测井、尾矿库左岸设置1口扩散监测井、尾矿库坝下 (略) 设置一口扩散监测井,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设置对应的标识牌、警示牌及防破坏设施;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 1209-2021)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尾矿经鉴定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外售腾 (略) 等水泥生产企业作为辅料生产水泥,剩余部分进入尾矿库堆存;生产废水沉淀池污泥在竣工验收前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若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尾矿库暂存若鉴定结果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 (略) 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 (略) 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 (略) 置。

四、尾矿库闭库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闭库设计、闭库施工验收,封场后及时采取相应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措施,继续做好维护管理,尾矿库四周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 (略) (略) (略) 备案。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五、进一步优化设计,加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内容等若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报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略) (略) (略) 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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