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审查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审查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审查)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审查)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连江 (略) 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略) 10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中国石 (略) (略)

连江江南加油站

榕连环评〔2024〕22号

2024年10月10日

2

国 (略) (略)

福州官坂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榕连环评〔2024〕23号

2024年10月10日

邮 编:#

注:批文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审查)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审查)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连江 (略) 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略) 10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中国石 (略) (略)

连江江南加油站

榕连环评〔2024〕22号

2024年10月10日

2

国 (略) (略)

福州官坂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榕连环评〔2024〕23号

2024年10月10日

邮 编:#

注:批文见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