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布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布
说明:
1、申请人叶岩福、叶飞2025年01月提出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于2025年01月21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了体现规划的公平、公正及公众参与性,现予以公布。
2、该工程位于北岙街道大岙村,为村民叶岩福、叶飞民房拆扩建项目,建筑占地面积为106.75平方米,房产测算面积为315.49平方米,建筑层次控制为三层,底层层高3.30米,二、三层层高3.00米,建筑屋顶形式为坡屋顶(斜坡屋面≤30度,高度≤2.10m),总建筑高度为9.30米(不包括坡屋顶高度2.20米),底层室内地坪标高5.67米(低于原旧房底层室内地坪标高0.29米)。
3、建筑立面主要元素为底层墙体石材(仿石材)贴面,外墙主体颜色为白色外墙涂料,门窗栏杆材料与外墙材料相协调,坡屋顶以青灰色瓦铺贴。
4、本公示可登录(http://**), (略)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区自然资源 (略)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城乡规划--规划许可查询。(联系电话:*)
5、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统,图中尺寸以米为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5年01月22日
说明:
1、申请人叶岩福、叶飞2025年01月提出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于2025年01月21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了体现规划的公平、公正及公众参与性,现予以公布。
2、该工程位于北岙街道大岙村,为村民叶岩福、叶飞民房拆扩建项目,建筑占地面积为106.75平方米,房产测算面积为315.49平方米,建筑层次控制为三层,底层层高3.30米,二、三层层高3.00米,建筑屋顶形式为坡屋顶(斜坡屋面≤30度,高度≤2.10m),总建筑高度为9.30米(不包括坡屋顶高度2.20米),底层室内地坪标高5.67米(低于原旧房底层室内地坪标高0.29米)。
3、建筑立面主要元素为底层墙体石材(仿石材)贴面,外墙主体颜色为白色外墙涂料,门窗栏杆材料与外墙材料相协调,坡屋顶以青灰色瓦铺贴。
4、本公示可登录(http://**), (略)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区自然资源 (略)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城乡规划--规划许可查询。(联系电话:*)
5、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统,图中尺寸以米为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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