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崇福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1)地块描述
(略) 崇福镇2024-25地 (略) 崇福镇李家浜村,地块面积#.27m2 。本地块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中心坐标为120.#°E,30.#°N。
(2)项目由来
本地块目前用途为农田和村道, (略) 域主要种植水稻和蔬菜。根据《 (略) 崇福镇2024-25地块用地红线图》,本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0703),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7居住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规定,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属于#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为农用地变更为村庄建设用地(农户建房),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地块调查情况
地块内: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一直有农田,农作物耕种期间可能会使用敌敌畏等农药驱虫,但一般使用量较少。根据相关文献,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因其化学结构的差异,半衰期在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我国1982年开始减产六六六、滴滴涕,1983年实现禁产,1992年正式在农业生产上实施政策性禁用,2002年正式颁布在农业生产上禁用的法令,以3年的半衰期计算,农药残留已经较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紧邻地块:东侧为农田、农居,南侧为农田,西侧为农田、村道,北侧为农田,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没有影响。
地块周边500m调查范围:主要为河流、农田、道路、农居,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没有影响。
调查小结:对照浙环发〔2024〕47号文,第(十五)条中无需开展后续调查的条件,本地块为#类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和村道,现场快速筛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地块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判断该地块无需开展采样检测等后续调查。
(4)地块内初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镍、铜、铅、砷、汞、镉快筛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铬、锌快筛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
(5)报告结论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略) 崇福镇2024-25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可以作为0703村庄建设用地(农户建房)开发利用。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73-#
(1)地块描述
(略) 崇福镇2024-25地 (略) 崇福镇李家浜村,地块面积#.27m2 。本地块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中心坐标为120.#°E,30.#°N。
(2)项目由来
本地块目前用途为农田和村道, (略) 域主要种植水稻和蔬菜。根据《 (略) 崇福镇2024-25地块用地红线图》,本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0703),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7居住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规定,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属于#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为农用地变更为村庄建设用地(农户建房),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地块调查情况
地块内: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一直有农田,农作物耕种期间可能会使用敌敌畏等农药驱虫,但一般使用量较少。根据相关文献,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因其化学结构的差异,半衰期在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我国1982年开始减产六六六、滴滴涕,1983年实现禁产,1992年正式在农业生产上实施政策性禁用,2002年正式颁布在农业生产上禁用的法令,以3年的半衰期计算,农药残留已经较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紧邻地块:东侧为农田、农居,南侧为农田,西侧为农田、村道,北侧为农田,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没有影响。
地块周边500m调查范围:主要为河流、农田、道路、农居,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没有影响。
调查小结:对照浙环发〔2024〕47号文,第(十五)条中无需开展后续调查的条件,本地块为#类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和村道,现场快速筛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地块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判断该地块无需开展采样检测等后续调查。
(4)地块内初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镍、铜、铅、砷、汞、镉快筛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铬、锌快筛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
(5)报告结论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略) 崇福镇2024-25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可以作为0703村庄建设用地(农户建房)开发利用。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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