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油田井区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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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井区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4日,受中国 (略) (略) 的委托,新疆天合 (略) (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塔河油田S48-T7 (略) 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中国 (略)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中国 (略) (略)

2025年1月22日

附件:塔河油田 S48-T707 井区 2025 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报批稿)

附件:塔河油田S48-T7 (略) 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4日,受中国 (略) (略) 的委托,新疆天合 (略) (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塔河油田S48-T7 (略) 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中国 (略)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中国 (略) (略)

2025年1月22日

附件:塔河油田 S48-T707 井区 2025 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报批稿)

附件:塔河油田S48-T7 (略) 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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