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中南钢铁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粤发改核准〔2025〕3号
广东 (略) :
报来韶关中南钢铁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核准申请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提高企业生产供电可靠性,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韶关中南钢铁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04-02-#)。项目单位为广东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马坝镇韶钢厂内。
三、项目新建一台135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
四、项目总投资为6.1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45亿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0%,来自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本项目发电所用燃料全部使用广东 (略) 生产过程中富余的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不得使用或掺烧其他燃料进行发电。项目所发电量自用为主,富余电力可按有 (略) 。
六、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国土、环保、水土保持、节能降碳等有关政策要求。项目发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要满足国家最新规定和标准要求,并实现超低排放。
七、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 (略) )。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九、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4〕25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 (略) 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韶府复〔2024〕3号)、广东省节能中心《关于韶关中南钢铁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核准前评估情况的报告》(粤节中〔2024〕43号) (略) (略) 《关于请求同意广东 (略) 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核准的请示》(韶发改电力〔2024〕41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国土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粤发改核准〔2025〕3号
广东 (略) :
报来韶关中南钢铁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核准申请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提高企业生产供电可靠性,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韶关中南钢铁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04-02-#)。项目单位为广东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马坝镇韶钢厂内。
三、项目新建一台135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
四、项目总投资为6.1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45亿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0%,来自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本项目发电所用燃料全部使用广东 (略) 生产过程中富余的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不得使用或掺烧其他燃料进行发电。项目所发电量自用为主,富余电力可按有 (略) 。
六、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国土、环保、水土保持、节能降碳等有关政策要求。项目发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要满足国家最新规定和标准要求,并实现超低排放。
七、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 (略) )。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九、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4〕25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 (略) 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韶府复〔2024〕3号)、广东省节能中心《关于韶关中南钢铁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核准前评估情况的报告》(粤节中〔2024〕43号) (略) (略) 《关于请求同意广东 (略) 煤气高效发电三期项目核准的请示》(韶发改电力〔2024〕41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国土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