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略)-(略)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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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关键词: | 文??号: | ||
信息来源: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17:40:48 |
发文日期: | 2025-01-22 17:40:48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索引号: | (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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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17:40:48 |
关键词: | |
信息来源: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22 17:40:48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2025〕78号
(略) 治淮工程 (略) :
《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 (略) 调整和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17-(略)-76-01-(略))收悉。本工程建设地 (略) 凤台县、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怀远县、 (略) 。建设任务为疏浚淮河河道、退建加固堤防、新建汤渔湖进、退洪闸等,主要工程包括:加固堤防12.143公里,新筑堤防18.512公里,原标准复堤7.29公里,铲除堤防32.09公里,预制砼块护坡6.42公里,生态护坡14.933公里,草皮护坡51.197公里;锥探灌浆5.67公里,盖重27.195公里,抛石护岸1.45公里, (略) 30.655公里,恢复 (略) 25条;新建进、退洪闸2座;重建泵站4座,重建或新建涵闸5座;疏浚河道37.91公里;尹家沟改线2.239公里,恢复排水沟3.839公里、灌溉渠2.9公里、S (略) 0.615公里, (略) 涵22座、生产桥6座,配套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排泥场等大临工程。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治理措施,施工期和运行期废水应分 (略) 理、处置,外排废水应达到相应标准。饮用水水 (略) 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物料堆场等大临工程或排放污染物,控制疏浚强度,布设防污屏减少水体扰动;同受工程影响的水厂加强沟通协调,优化施工布置、方式和时间,强化水质监测,完善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在关停高平水厂、取消高平水厂饮用水水 (略) ,完成水源替代前,不得建设柳沟泵站等工程。对可能干扰新城口等国、省控监测站点运行的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并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二) (略) 域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 (略) 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 (略)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避让或移栽,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与管理,严禁盗采、捕猎或干扰、阻碍野生动物栖息、迁徙,施工期避让重要鱼类的繁殖季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分层剥离、存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复绿,采取水生态修复、底栖生物投放、增殖放流等措施,落实淮河淮南段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相关管理要求。
(三)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拆除作业实行湿法作业,开挖、临时堆料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转入密封库或采用覆盖措施; (略) 线,控制运输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 (略) 扬尘影响;规范建设混凝土拌合站,采取封闭、除尘等措施;排泥场应远 (略) ,及时进 (略) 理;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略) 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禁止使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
(四)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 (略) 线,临 (略) 的工段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施工前在部分 (略) 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减轻噪声影响。运行期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机房隔声等预防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五)规范固 (略) 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 (略) 置场所;施工弃土运输至 (略) 置,采取防流失、防扬散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船舶垃圾、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 (略) 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饮用水水 (略) 内疏浚施工和车辆、船舶运行,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足量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水厂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落实源头预防、分区防渗措施, (略) 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运行后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B0R(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