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依思特香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现将该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地块2012~2024年的历史影像图、地块及周边工业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地块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资料,了解到该地块2005年之前权属为 (略) 工业园,已规划为工业用地。依思特项目于2007年开始建设,权属为江 (略) ,持续生产至2022年8月全线停产,2023年前后委托江苏 (略) 对依思特地块装置拆除,并运至 (略) 使用;2024年江 (略) 对地上构筑物拆除完毕,目前地块为闲置空地。
地块周边调查情况:地块周边有工业企业存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现场踏勘:
地块内构筑物均已拆除, (略) 域留有建渣。地块内未发现明显的危险废物填埋迹象;地块内不存在地下灌溉沟渠,无废物堆放地等;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恶臭、化学品或刺激性气味。
人员访谈:
我 (略) 金溪 (略) 、 (略) 金溪县 (略) 、江 (略) 、 (略) 、江西金溪 (略) 管理等工作人员及地块周边居民进行了人员访谈,了解并核实了地块无外来堆土、无暗沟、渗坑,周边工业企业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信息。
污染物识别:
地块历史上为主要为工业用地,通过对地块内历史用途和周边历史及在产企业的原辅材料、能源消耗、生产工艺、三废产排、污染物迁移途径的分析,确定地块潜在的特征污染物包括:pH、氰化物、氟化物、氨氮、砷、汞、铅、镉、铬、锌等重金属,苯、*苯、*苯、二*苯、苯并[a]芘,苯酚,*酮,*醛,4-异*基*苯,石油烃。
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2月,江 (略) 委托江西省天久 (略) 对江 (略) 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收集、分析地块资料,并通过现场采样调查监测,识别地块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最终编制了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后续地块再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二、地块调查工作内容
初步调查土壤现场首次采样工作于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共送检土壤样品205个,包括采集土壤平行样品21个(所有指标平行样品数量大于10%),包含14个土壤对照点样品(包括采集土壤平行样品2个);底泥仅有DN1,共采集2个样品,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补充调查土壤现场采样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共采集土壤样品39个,包括采集土壤平行样品4个(所有指标平行样品数量大于10%)。
初步调查地下水洗井采样工作于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进行,本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8个,包括采集了1个现场平行样、1个地下水对照样品;地表水采集2个样品,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废水采集5个样品,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补充调查地下水现场采样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包括采集了1个现场平行样。
土壤和底泥检测因子:《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45项和pH、锌、铬、苯酚、苯酚、氟化物、氰化物、氨氮、4-异*基*苯、*酮、*醛、石油烃。
地下水检测因子:《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35个基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45项和*酮、4-异*基*苯、苯酚、*醛、*烯醛,松节油,石油烃。
地表水和废水池水检测因子: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色度、硫化物、总磷、生化需氧量、*醛、溶解性固体总量、挥发性有机物。
三、调查结果
在本次调查中,土壤相关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选值及HJ25.3推导值;地下水样品中除浊度、铁、氨氨指标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水质标准外,铁不涉及暴露途径,浊度、氨氮属于一般化学指标,且本项目地下水不涉及饮用,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调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现将该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地块2012~2024年的历史影像图、地块及周边工业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地块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资料,了解到该地块2005年之前权属为 (略) 工业园,已规划为工业用地。依思特项目于2007年开始建设,权属为江 (略) ,持续生产至2022年8月全线停产,2023年前后委托江苏 (略) 对依思特地块装置拆除,并运至 (略) 使用;2024年江 (略) 对地上构筑物拆除完毕,目前地块为闲置空地。
地块周边调查情况:地块周边有工业企业存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现场踏勘:
地块内构筑物均已拆除, (略) 域留有建渣。地块内未发现明显的危险废物填埋迹象;地块内不存在地下灌溉沟渠,无废物堆放地等;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恶臭、化学品或刺激性气味。
人员访谈:
我 (略) 金溪 (略) 、 (略) 金溪县 (略) 、江 (略) 、 (略) 、江西金溪 (略) 管理等工作人员及地块周边居民进行了人员访谈,了解并核实了地块无外来堆土、无暗沟、渗坑,周边工业企业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信息。
污染物识别:
地块历史上为主要为工业用地,通过对地块内历史用途和周边历史及在产企业的原辅材料、能源消耗、生产工艺、三废产排、污染物迁移途径的分析,确定地块潜在的特征污染物包括:pH、氰化物、氟化物、氨氮、砷、汞、铅、镉、铬、锌等重金属,苯、*苯、*苯、二*苯、苯并[a]芘,苯酚,*酮,*醛,4-异*基*苯,石油烃。
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2月,江 (略) 委托江西省天久 (略) 对江 (略) 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收集、分析地块资料,并通过现场采样调查监测,识别地块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最终编制了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后续地块再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二、地块调查工作内容
初步调查土壤现场首次采样工作于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共送检土壤样品205个,包括采集土壤平行样品21个(所有指标平行样品数量大于10%),包含14个土壤对照点样品(包括采集土壤平行样品2个);底泥仅有DN1,共采集2个样品,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补充调查土壤现场采样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共采集土壤样品39个,包括采集土壤平行样品4个(所有指标平行样品数量大于10%)。
初步调查地下水洗井采样工作于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进行,本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8个,包括采集了1个现场平行样、1个地下水对照样品;地表水采集2个样品,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废水采集5个样品,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补充调查地下水现场采样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包括采集了1个现场平行样。
土壤和底泥检测因子:《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45项和pH、锌、铬、苯酚、苯酚、氟化物、氰化物、氨氮、4-异*基*苯、*酮、*醛、石油烃。
地下水检测因子:《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35个基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45项和*酮、4-异*基*苯、苯酚、*醛、*烯醛,松节油,石油烃。
地表水和废水池水检测因子: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色度、硫化物、总磷、生化需氧量、*醛、溶解性固体总量、挥发性有机物。
三、调查结果
在本次调查中,土壤相关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选值及HJ25.3推导值;地下水样品中除浊度、铁、氨氨指标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水质标准外,铁不涉及暴露途径,浊度、氨氮属于一般化学指标,且本项目地下水不涉及饮用,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调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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