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申请》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4年9月,我镇组织开展《 (略) 黄江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现已形成了重大调整申请。在编制修改方案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重大调整申请的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整范围位于黄江镇中部,北 (略) ,南至珠三角环线高速,东至黄牛埔水库,西至巍峨山,调整范围面积约438.5公顷。
(一)调整必要性
1.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间较早,已不适应当前新时期发展需求。
2.依据上层次规划,片区发展定位由综合服务中心转为科创会客厅。
3.落实新城大道、黄江高中、黄京坑变电站等重点项目。
(二) (略)
综合各级规划指引, (略) 域功能结构、 (略) 和完善生产及生活性服务设施,注重空间和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略) 域联动的一轴、一廊、 (略) 的空间结构。
(三)调整意向
落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 (略) 发展要求,衔接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发挥轨道站点的带动作用,支撑 (略) 的开发,对发展定位、 (略) 、道路交通、 (略) 政系统进行调整。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2日
三、公示方式
(略) 黄江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申请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略) (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黄江镇黄江大道1 (略) 黄江镇规划管理所公示栏
(三)媒体公示
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
四、其他事项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意见。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q.com,注明“ (略) 黄江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申请公示意见”;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黄江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申请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
(略) 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潘先生,联系电话:0769-#。
(略) 黄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公示内容:
2024年9月,我镇组织开展《 (略) 黄江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现已形成了重大调整申请。在编制修改方案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重大调整申请的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整范围位于黄江镇中部,北 (略) ,南至珠三角环线高速,东至黄牛埔水库,西至巍峨山,调整范围面积约438.5公顷。
(一)调整必要性
1.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间较早,已不适应当前新时期发展需求。
2.依据上层次规划,片区发展定位由综合服务中心转为科创会客厅。
3.落实新城大道、黄江高中、黄京坑变电站等重点项目。
(二) (略)
综合各级规划指引, (略) 域功能结构、 (略) 和完善生产及生活性服务设施,注重空间和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略) 域联动的一轴、一廊、 (略) 的空间结构。
(三)调整意向
落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 (略) 发展要求,衔接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发挥轨道站点的带动作用,支撑 (略) 的开发,对发展定位、 (略) 、道路交通、 (略) 政系统进行调整。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2日
三、公示方式
(略) 黄江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申请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略) (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黄江镇黄江大道1 (略) 黄江镇规划管理所公示栏
(三)媒体公示
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
四、其他事项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意见。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q.com,注明“ (略) 黄江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申请公示意见”;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黄江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申请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
(略) 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潘先生,联系电话:0769-#。
(略) 黄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