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关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关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2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传真:0316-*

通讯地址:文安县兴文道306号

邮编:*

2025年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文安县天悦塑料制品厂年产8000吨塑料制品(自行车、电动车配件及装修异形材料)项目

文环表[2025]020号

2

文安县典瑞塑料制品厂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文环表[2025]021号

3

文安县腾山滑雪用品厂年产*套塑料制品项目

文环表[2025]022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2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传真:0316-*

通讯地址:文安县兴文道306号

邮编:*

2025年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文安县天悦塑料制品厂年产8000吨塑料制品(自行车、电动车配件及装修异形材料)项目

文环表[2025]020号

2

文安县典瑞塑料制品厂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文环表[2025]021号

3

文安县腾山滑雪用品厂年产*套塑料制品项目

文环表[2025]022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