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情况及资金补贴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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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情况及资金补贴标准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宁交函〔2024〕25号)《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202 (略) 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标准的通知》(宁交函〔2024〕384号)文件要求, (略) (略) 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报情况

(一)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情况

全市共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村客运企业8家, (略) 客运车辆164辆、4180座,较2022年增加32辆、1064座。共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租企业17家,出租车2519辆,较2022年减少47辆,主要为纯电动巡游出租车更新迭代,已申报新能源运营补贴资金,不再申报费改税补贴资金。

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8家农村客运企业和17家出租企业,市 (略) 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对上报的164 (略) 客运、2519辆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抽查审核,所有车辆证件、营运情况与实际相符,印证资料齐全。

(二)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情况

全市共有符合申报条件公交车415辆,其中: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170辆, (略) 公交延伸农村运营85辆, (略) 公交车运营160辆。共有符合申报条件出租车66辆,其中:纯电动巡游出租车45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21辆。

针对符合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条件的415辆公交车、66辆出租车,市 (略) 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了抽查审核,所有车辆证件、营运情况与实际相符,印证资料齐全。

二、资金补贴标准

(一)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助标准

费改税部分继续直接发放到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经测算,2023年度运营 (略) 客运车辆的平均补贴标准为655元/座,燃油燃气巡游出租车的平均补贴标准为2094元/辆。

(二)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补助标准

1. (略) 客运涨价补贴标准。对2023年度农村客运公交化运 (略) 公交延伸农村运营主体或车辆进行支持补助,经测算,2023年度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车辆的补贴标准为655元/座, (略) 公交延伸农村运营车辆补助标准为400元/座。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标准。

(1)2023和2024年度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购置按财政厅绩效目标标准要求进行补贴,同时按照《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替换补贴政策的通知》(宁交函〔2024〕331号)政策调整内容执行。

(2)2023年度内运营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不含新购车辆)测算运营补助标准为2094元/辆。

(3)2023年度内运营的纯电 (略) 公交车测算运营补贴标准为:6-8米约为1.(略)元/辆,8-10米约为1.(略)元/辆,10米以上约为2.(略)元/辆;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车测算运营补助标准为:8-10米约为0.(略)元/辆,10米以上约为1.(略)元/辆。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宁交函〔2024〕25号)《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202 (略) 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标准的通知》(宁交函〔2024〕384号)文件要求, (略) (略) 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报情况

(一)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情况

全市共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村客运企业8家, (略) 客运车辆164辆、4180座,较2022年增加32辆、1064座。共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租企业17家,出租车2519辆,较2022年减少47辆,主要为纯电动巡游出租车更新迭代,已申报新能源运营补贴资金,不再申报费改税补贴资金。

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8家农村客运企业和17家出租企业,市 (略) 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对上报的164 (略) 客运、2519辆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抽查审核,所有车辆证件、营运情况与实际相符,印证资料齐全。

(二)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情况

全市共有符合申报条件公交车415辆,其中: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170辆, (略) 公交延伸农村运营85辆, (略) 公交车运营160辆。共有符合申报条件出租车66辆,其中:纯电动巡游出租车45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21辆。

针对符合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条件的415辆公交车、66辆出租车,市 (略) 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了抽查审核,所有车辆证件、营运情况与实际相符,印证资料齐全。

二、资金补贴标准

(一)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助标准

费改税部分继续直接发放到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经测算,2023年度运营 (略) 客运车辆的平均补贴标准为655元/座,燃油燃气巡游出租车的平均补贴标准为2094元/辆。

(二)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补助标准

1. (略) 客运涨价补贴标准。对2023年度农村客运公交化运 (略) 公交延伸农村运营主体或车辆进行支持补助,经测算,2023年度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车辆的补贴标准为655元/座, (略) 公交延伸农村运营车辆补助标准为400元/座。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标准。

(1)2023和2024年度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购置按财政厅绩效目标标准要求进行补贴,同时按照《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替换补贴政策的通知》(宁交函〔2024〕331号)政策调整内容执行。

(2)2023年度内运营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不含新购车辆)测算运营补助标准为2094元/辆。

(3)2023年度内运营的纯电 (略) 公交车测算运营补贴标准为:6-8米约为1.(略)元/辆,8-10米约为1.(略)元/辆,10米以上约为2.(略)元/辆;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车测算运营补助标准为:8-10米约为0.(略)元/辆,10米以上约为1.(略)元/辆。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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