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5〕37号关于广东润达商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复核修正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5〕37号
关于广东润达 (略) 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复核修正批前公示的通告
广东润达 (略) 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批后复核后对方案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修正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具体功能设 (略) 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 (略) 反馈。
一、申请单位:广东润达 (略)
二、项目名称:广东润达 (略) 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略) 西江产业 (略) 以东、平山大道以南
四、申报类型:批后复核后对方案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正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告知承诺制入件,现经批后复核,相关指标修正如下: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略).0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略).77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略).68平方米,基底面积(略).25平方米,容积率1.9,建筑密度64.89%,绿地率17.76%,配套停车位161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4个:
车间一,地上1层,建筑面积(略).60平方米,计容面积(略).20平方米,基底面积(略).60平方米。
车间二,地上3层,建筑面积(略).51平方米,计容面积(略).07平方米,基底面积(略).03平方米。
办公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3491.87平方米,计容面积3425.31平方米,基底面积577.44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3499.78平方米,计容面积3451.1平方米,基底面积575.18平方米。
合计建筑面积(略).77平方米,计容面积(略).68平方米,基底面积(略).25平方米。
经审核,广东润达 (略) 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筑总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日(十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 (略) 站: (略) (略) (略) 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略) (略) 19号 (略) (略) (略) ”,邮编:(略)。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略)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佛自然资明告〔2025〕37号
关于广东润达 (略) 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复核修正批前公示的通告
广东润达 (略) 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批后复核后对方案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修正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具体功能设 (略) 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 (略) 反馈。
一、申请单位:广东润达 (略)
二、项目名称:广东润达 (略) 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略) 西江产业 (略) 以东、平山大道以南
四、申报类型:批后复核后对方案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正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告知承诺制入件,现经批后复核,相关指标修正如下: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略).0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略).77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略).68平方米,基底面积(略).25平方米,容积率1.9,建筑密度64.89%,绿地率17.76%,配套停车位161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4个:
车间一,地上1层,建筑面积(略).60平方米,计容面积(略).20平方米,基底面积(略).60平方米。
车间二,地上3层,建筑面积(略).51平方米,计容面积(略).07平方米,基底面积(略).03平方米。
办公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3491.87平方米,计容面积3425.31平方米,基底面积577.44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3499.78平方米,计容面积3451.1平方米,基底面积575.18平方米。
合计建筑面积(略).77平方米,计容面积(略).68平方米,基底面积(略).25平方米。
经审核,广东润达 (略) 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筑总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日(十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 (略) 站: (略) (略) (略) 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略) (略) 19号 (略) (略) (略) ”,邮编:(略)。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略)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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