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政储出2号地块项目方案设计批后修改进行公示的说明
临平政储出2号地块项目方案设计批后修改进行公示的说明
一、 项目简介
本项 (略) (略) 东湖街道,东至R2-01B地块、 (略) 、南至R2- 01B地块、 (略) 。基地形状南北长,东西窄,为长条形。用地面积#平方米( (略) 首层盖板以上空间,不 (略) 范围内首层盖板以下空间。 (略) 首层盖板指相对于地铁车辆段轨面标高±0.00米的9.00米盖板,下部为地铁车辆段空间。 (略) 首层盖板与二层盖板之间空间为上盖开发的车库层,含配套停车、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容积率1.6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不大于70米,地块内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45米,为 (略) 档次、 (略) 形象,做如下修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总图调整
1、地块楼栋编号按照相关部门意见调整,原17层1-13#楼板楼取消,改为两栋点式住宅 62#、63#,均为 17层,楼栋数由 13 栋改为 14栋。
2、层高调整,所有楼栋标准层层高从3M改为2.9M,62#、63#、64#(原1-12#)、66#(原1-10#)、72#(原1-04#)、74#(原1-02#)6栋楼首 (略) 部架空层高不变为 3.6M,其余楼栋首层层高从 3.6M 改为3.3M。
3、层数调整,75#(原1-01#)、74#(原1-02#)、72#(原1-04#)、70#(原1-06#)、68#(原1-08#)、66#(原1-10#)层数加1层,73#(原1-03#)层数加3层,64#( 原 1-12#)层数加 2层。
4、室外地坪标高调整,原室外地坪标高为 21.736 至 22.286 之间,现改为 20.586 至 21.736 之间。
5、室内外地坪高差,71#(原 1-05#)、69#(1-07#)、67#(原1-09#)、65#(原1-11#)、62#(原1-13#)、高差由0.2M高改为0.4M高,其余楼栋室内外高差从0.2M改为0.15M。
6、相对标高调整,71#(原1-05#)、69#(原1-07#)、67#(原1-09#)、65#(原1-11#)相对标高正负零从22.436改为22.136.75#(原1-01#)、73#(原1-03#)相对标高正负零从21.936改为20.736,70#(1-06#)、68#(1-06#)、相对标高正负零从21.936改为21.786,74#(原1-02#)、72#(原1-04#)、相对标高正负零从21.936 改为 21.436。新增 62# 楼相对标高正负零 22.136。新增 63# 楼相对标高正负零标高 21.786。
7、通过如上措施,75#(原1-01#)、70#(原1-06#)、68*(原1-08#)规划高度从52.60改为53.55,74#(原1-02#)、72#(原1-04#)、规划高度从52.45M改为53.85M,73#(原1-03#)楼规划高度从46.60M改为53.55M,71#(原1-05#)、69#(原1-07#)、67#(原1-09#)、65#(原1-11#)、规划高度从52.60M改为50.90M,66#(原1-10#)规划高度从52.60M改为53.85M。64#(原1-12#)、规划高度从49.60M改为53.85M,新增62#楼规划高度51.20M,新增63#楼规划高度50.95M,所有楼栋调整后,均满足不超过规划限高≤70M的要求。
8、新增62#楼、63#楼首层架空2户,72#楼(原1-04#)由架空2户改为全架空。
9、水景及景观绿化调整、小区场地内景观水系及景观绿化根据景观专业意见优化调整。
10、 (略) (略) 根据楼栋取消情况及地铁出地面管井实测情况,相应调整。
单体调整:
1、所有楼栋修改门厅入口平面,优化调整门厅面积,及门厅外轮廓。
2、调整建筑平面,优化户型平面,及首层平面。
3、层高等内容按总图意见调整。
4、立面根据平面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在保证原有造型风格的前提下,进行优化调整。
5、施工图深化,局部平立剖细化。
(略) 部优化(开窗,无障碍设备,雨、管井、信报箱,上人屋面范围调整,装饰格栅等)
(略) 部优化(局部立面划分调整,石材勒脚高度调整,单元门头造型优化等);
9米-15米停车层调整:
1.停车层取消设备夹层,底板标高由 16.236 降低为 14.236。
2.门厅入户位置优化调整。
3.北侧一排增加停车位。
4.增加工具间数量。
5.层高调整。
6. 减少一个配电房。
综上所述:1、架空层指标由 681.46 平米调整为 1420.0 平米。
2、总户数从1032户改为 970户,相应的 (略) 服务用房(位于R2-01B地块)面积由330平米改为300平米,所需养老用房(位于R2-01B地块)面积由 309.06平米改为 300平米,所需公共文化设施用房(位于R2-01B地块)面积由123.84平米改为 116.40平米,所需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由 928.8平米改为873.00 平米。
3、实配非机动车车位数,由 1965 辆减少为 1837辆(满足配建要求)。实配机动车车位数由 957 辆 增加为 967 辆。其余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变。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 (略) 规划的渠道,进 (略) 建设品位,现对该方案设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08日。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件和邮件形式参与,信件请寄至: (略) (略) 2号杭州临平经济技 (略) 管委会 (略) 收,邮件请发送至:*@*63.com。电话:0571-#,请注明“临平政储出【2021】2号地块”字样。
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本公示内容 (略) (略) 站政务公开栏及现场同步公布。
一、 项目简介
本项 (略) (略) 东湖街道,东至R2-01B地块、 (略) 、南至R2- 01B地块、 (略) 。基地形状南北长,东西窄,为长条形。用地面积#平方米( (略) 首层盖板以上空间,不 (略) 范围内首层盖板以下空间。 (略) 首层盖板指相对于地铁车辆段轨面标高±0.00米的9.00米盖板,下部为地铁车辆段空间。 (略) 首层盖板与二层盖板之间空间为上盖开发的车库层,含配套停车、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容积率1.6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不大于70米,地块内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45米,为 (略) 档次、 (略) 形象,做如下修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总图调整
1、地块楼栋编号按照相关部门意见调整,原17层1-13#楼板楼取消,改为两栋点式住宅 62#、63#,均为 17层,楼栋数由 13 栋改为 14栋。
2、层高调整,所有楼栋标准层层高从3M改为2.9M,62#、63#、64#(原1-12#)、66#(原1-10#)、72#(原1-04#)、74#(原1-02#)6栋楼首 (略) 部架空层高不变为 3.6M,其余楼栋首层层高从 3.6M 改为3.3M。
3、层数调整,75#(原1-01#)、74#(原1-02#)、72#(原1-04#)、70#(原1-06#)、68#(原1-08#)、66#(原1-10#)层数加1层,73#(原1-03#)层数加3层,64#( 原 1-12#)层数加 2层。
4、室外地坪标高调整,原室外地坪标高为 21.736 至 22.286 之间,现改为 20.586 至 21.736 之间。
5、室内外地坪高差,71#(原 1-05#)、69#(1-07#)、67#(原1-09#)、65#(原1-11#)、62#(原1-13#)、高差由0.2M高改为0.4M高,其余楼栋室内外高差从0.2M改为0.15M。
6、相对标高调整,71#(原1-05#)、69#(原1-07#)、67#(原1-09#)、65#(原1-11#)相对标高正负零从22.436改为22.136.75#(原1-01#)、73#(原1-03#)相对标高正负零从21.936改为20.736,70#(1-06#)、68#(1-06#)、相对标高正负零从21.936改为21.786,74#(原1-02#)、72#(原1-04#)、相对标高正负零从21.936 改为 21.436。新增 62# 楼相对标高正负零 22.136。新增 63# 楼相对标高正负零标高 21.786。
7、通过如上措施,75#(原1-01#)、70#(原1-06#)、68*(原1-08#)规划高度从52.60改为53.55,74#(原1-02#)、72#(原1-04#)、规划高度从52.45M改为53.85M,73#(原1-03#)楼规划高度从46.60M改为53.55M,71#(原1-05#)、69#(原1-07#)、67#(原1-09#)、65#(原1-11#)、规划高度从52.60M改为50.90M,66#(原1-10#)规划高度从52.60M改为53.85M。64#(原1-12#)、规划高度从49.60M改为53.85M,新增62#楼规划高度51.20M,新增63#楼规划高度50.95M,所有楼栋调整后,均满足不超过规划限高≤70M的要求。
8、新增62#楼、63#楼首层架空2户,72#楼(原1-04#)由架空2户改为全架空。
9、水景及景观绿化调整、小区场地内景观水系及景观绿化根据景观专业意见优化调整。
10、 (略) (略) 根据楼栋取消情况及地铁出地面管井实测情况,相应调整。
单体调整:
1、所有楼栋修改门厅入口平面,优化调整门厅面积,及门厅外轮廓。
2、调整建筑平面,优化户型平面,及首层平面。
3、层高等内容按总图意见调整。
4、立面根据平面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在保证原有造型风格的前提下,进行优化调整。
5、施工图深化,局部平立剖细化。
(略) 部优化(开窗,无障碍设备,雨、管井、信报箱,上人屋面范围调整,装饰格栅等)
(略) 部优化(局部立面划分调整,石材勒脚高度调整,单元门头造型优化等);
9米-15米停车层调整:
1.停车层取消设备夹层,底板标高由 16.236 降低为 14.236。
2.门厅入户位置优化调整。
3.北侧一排增加停车位。
4.增加工具间数量。
5.层高调整。
6. 减少一个配电房。
综上所述:1、架空层指标由 681.46 平米调整为 1420.0 平米。
2、总户数从1032户改为 970户,相应的 (略) 服务用房(位于R2-01B地块)面积由330平米改为300平米,所需养老用房(位于R2-01B地块)面积由 309.06平米改为 300平米,所需公共文化设施用房(位于R2-01B地块)面积由123.84平米改为 116.40平米,所需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由 928.8平米改为873.00 平米。
3、实配非机动车车位数,由 1965 辆减少为 1837辆(满足配建要求)。实配机动车车位数由 957 辆 增加为 967 辆。其余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变。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 (略) 规划的渠道,进 (略) 建设品位,现对该方案设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08日。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件和邮件形式参与,信件请寄至: (略) (略) 2号杭州临平经济技 (略) 管委会 (略) 收,邮件请发送至:*@*63.com。电话:0571-#,请注明“临平政储出【2021】2号地块”字样。
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本公示内容 (略) (略) 站政务公开栏及现场同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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