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会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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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会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财务管理,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采购2025年会计服务项目。 (略) 场询价,考虑时间紧任务重,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

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会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5年度。

三、项目内容

根据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需求,供应商委派1名以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日坐班从事财务服务工作,服从工作需要临时加班要求;委派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具备会计资格证,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事业单位、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包 (略) 理、凭证制作、账簿登记、会计档案装订、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协助开展内控报告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预算编制及公开、决算编制及公开报表的年度财务工作等;协助单位进行目标申报及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价;协助出纳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中心临时交办的工作。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技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各有意向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10日15:00之前,将投标文件报送至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63-(略)、(略)。

六、评审事宜

1、评审时间:2025年2月10日15:00。

2、评审地点: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3、递交材料:评审当日,供应商现场递交评审材料,由评审人员当场开封。

4、评审人员:从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评审专家组,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5、评审条件:本次招标合同总预算10.(略)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10.(略)元)。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6、成交结果确定后, (略) (略) (略) 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心每季度对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季度付款。

2、合 (略) 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3、商检、计量、检测、评审、验收等费用:包含在成交总价中。

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中标方资格,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时隐瞒资料。

(4)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

(5)投标人隐瞒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如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为中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6)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财务管理,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采购2025年会计服务项目。 (略) 场询价,考虑时间紧任务重,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

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会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5年度。

三、项目内容

根据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需求,供应商委派1名以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日坐班从事财务服务工作,服从工作需要临时加班要求;委派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具备会计资格证,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事业单位、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包 (略) 理、凭证制作、账簿登记、会计档案装订、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协助开展内控报告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预算编制及公开、决算编制及公开报表的年度财务工作等;协助单位进行目标申报及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价;协助出纳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中心临时交办的工作。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技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各有意向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10日15:00之前,将投标文件报送至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63-(略)、(略)。

六、评审事宜

1、评审时间:2025年2月10日15:00。

2、评审地点: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3、递交材料:评审当日,供应商现场递交评审材料,由评审人员当场开封。

4、评审人员:从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评审专家组,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5、评审条件:本次招标合同总预算10.(略)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10.(略)元)。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6、成交结果确定后, (略) (略) (略) 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心每季度对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季度付款。

2、合 (略) 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3、商检、计量、检测、评审、验收等费用:包含在成交总价中。

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中标方资格,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时隐瞒资料。

(4)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

(5)投标人隐瞒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如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为中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6)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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