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5—2028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通告
关于选聘2025—2028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通告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21〕1号)、《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法委发〔2021〕4号)、《中共博兴县委办公室、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办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2025—2028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根据县委、县政府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需要,选聘有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中法律实务工作者,经考察、公示等程序,聘任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
二、选聘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 (略) 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或具有担任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县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三年以上经历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 (略) 罚、党 (略) 分。
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 (略) 罚或律师协会 (略) 分;
(五)身体健康,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登录博兴县 (略) 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博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申请表需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法律顾问经历证明及单位证明(意见)等能够证明本人符合入选条件材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后退回)。
(二)初审。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入选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由县委、县政府批准。
(三)公示。经初审后,拟入选人员名单通过博兴县 (略) 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县委、县政府正式向社会公布法律顾问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宜
(一)工作方式及费用支付。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各法律顾问工作领域和特长,以电话、信函等形式指派为县委、县政府重大案件研讨、项目咨询、方案论证、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评估、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等提供法律服务。县委、县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费用。
(二)严肃报名纪律。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三)建立更新退出机制。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原则上定期组织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聘期内新申报人员通过评审的,增补选聘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对聘期内复核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任。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20日。报名人员须提交《博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纸质文书2份(并通过邮箱报送电子文档)和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 (略) 西附楼2楼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43-(略)
电子邮箱:*@*63.com
邮政编码:(略)
附 件:博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
博 (略)
2025年1月23日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21〕1号)、《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法委发〔2021〕4号)、《中共博兴县委办公室、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办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2025—2028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根据县委、县政府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需要,选聘有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中法律实务工作者,经考察、公示等程序,聘任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
二、选聘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 (略) 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或具有担任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县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三年以上经历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 (略) 罚、党 (略) 分。
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 (略) 罚或律师协会 (略) 分;
(五)身体健康,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登录博兴县 (略) 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博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申请表需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法律顾问经历证明及单位证明(意见)等能够证明本人符合入选条件材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后退回)。
(二)初审。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入选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由县委、县政府批准。
(三)公示。经初审后,拟入选人员名单通过博兴县 (略) 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县委、县政府正式向社会公布法律顾问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宜
(一)工作方式及费用支付。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各法律顾问工作领域和特长,以电话、信函等形式指派为县委、县政府重大案件研讨、项目咨询、方案论证、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评估、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等提供法律服务。县委、县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费用。
(二)严肃报名纪律。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三)建立更新退出机制。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原则上定期组织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聘期内新申报人员通过评审的,增补选聘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对聘期内复核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任。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20日。报名人员须提交《博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纸质文书2份(并通过邮箱报送电子文档)和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 (略) 西附楼2楼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43-(略)
电子邮箱:*@*63.com
邮政编码:(略)
附 件:博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
博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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