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思扶村户冲建筑用砂岩矿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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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思扶村户冲建筑用砂岩矿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思扶村户冲建筑用砂岩矿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1-23 15:27 来源: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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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节能字〔2025〕3号

(略) 发 (略) :

《 (略) (略) 发 (略) (略) (略) 城东镇思扶村户冲建筑用砂岩矿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梧万发改审批〔2024〕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广西壮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2024〕455号),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6-*-04-01-*,项目建设 (略) 安诚 (略) ,建设地 (略) (略) 城东镇北东向户冲一带。项目建设规模是年开采*吨建筑砂岩(微风化砂岩)和*吨中风化砂岩,经加工后年产骨料*吨(包括建筑骨料*吨,回填骨料*吨),年产水洗砂(机制砂)*吨;建设内容是建设建筑用砂岩开采及加工生产线,包括建设1条1#建筑骨料生产线、1条2#回填用骨料生产线和水洗砂生产线,露天采场、一级破碎车间、二级破碎车间、弃土筛分车间、三四级破碎车间、二级筛分车间、成品筛分车间、压滤车间、成品堆棚等生产系统,环保工程、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附属生产系统,以及办公楼、职工食堂等附属生产系统。项目拟于2028年1月投产。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得超过5974.43吨标准煤(当量值)/*.02吨标准煤(等价值),计 (略) “十五五”能源消费总量中。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柴油,其中年消耗电量2911.*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11.*千瓦时),柴油1644.32吨。矿山开采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4.76tce/万吨;骨料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5.29 tce/万吨;机制砂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7.32 tce/万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等价值)能耗不超过0.92tce/万元。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贯 (略)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各项要求。要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先进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 (略) 发 (略) 备案。

四、 (略) 发 (略) 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项目能效水平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未达到本审查意见要求,要通过增加绿电使用和购买绿证等措施解决。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 (略) “十五五”时期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略) 发 (略) 要继续加大节能挖潜力度,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做好绿电消费和购买绿证工作,确保完 (略) 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 (略) 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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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思扶村户冲建筑用砂岩矿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1-23 15:27 来源: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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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节能字〔2025〕3号

(略) 发 (略) :

《 (略) (略) 发 (略) (略) (略) 城东镇思扶村户冲建筑用砂岩矿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梧万发改审批〔2024〕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广西壮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2024〕455号),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6-*-04-01-*,项目建设 (略) 安诚 (略) ,建设地 (略) (略) 城东镇北东向户冲一带。项目建设规模是年开采*吨建筑砂岩(微风化砂岩)和*吨中风化砂岩,经加工后年产骨料*吨(包括建筑骨料*吨,回填骨料*吨),年产水洗砂(机制砂)*吨;建设内容是建设建筑用砂岩开采及加工生产线,包括建设1条1#建筑骨料生产线、1条2#回填用骨料生产线和水洗砂生产线,露天采场、一级破碎车间、二级破碎车间、弃土筛分车间、三四级破碎车间、二级筛分车间、成品筛分车间、压滤车间、成品堆棚等生产系统,环保工程、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附属生产系统,以及办公楼、职工食堂等附属生产系统。项目拟于2028年1月投产。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得超过5974.43吨标准煤(当量值)/*.02吨标准煤(等价值),计 (略) “十五五”能源消费总量中。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柴油,其中年消耗电量2911.*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11.*千瓦时),柴油1644.32吨。矿山开采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4.76tce/万吨;骨料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5.29 tce/万吨;机制砂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7.32 tce/万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等价值)能耗不超过0.92tce/万元。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贯 (略)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各项要求。要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先进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 (略) 发 (略) 备案。

四、 (略) 发 (略) 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项目能效水平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未达到本审查意见要求,要通过增加绿电使用和购买绿证等措施解决。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 (略) “十五五”时期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略) 发 (略) 要继续加大节能挖潜力度,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做好绿电消费和购买绿证工作,确保完 (略) 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 (略) 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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