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30日就《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略) 理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 (略)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将《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3月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略) (略) 8009号规划大厦607室谭工收,联系电话:0755-(略)(邮编(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tp://**.cn。
附件:1.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
2.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规划和 (略)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30日就《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略) 理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 (略)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将《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3月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略) (略) 8009号规划大厦607室谭工收,联系电话:0755-(略)(邮编(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tp://**.cn。
附件:1.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
2. (略) (略) 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规划和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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