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单位再次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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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单位再次公开比选公告

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再次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 (略)

(三)工作内容: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方执法检查提供法律服务;

2.参与#方执法现场检查;

3.按照#方要求审查#方执法案卷;

4.参加#方案件审查会议;

5.接受#方人员日常执法过程的法律咨询,应邀针对性地为#方人员进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的法律素质;

6.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事故、纠纷,依照#方指示,从#方的整体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办案策略,力争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代理复议、诉讼事务,维护#方合法权益;

7.协助#方举办行政听证、法治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8.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

二、比选文件及资格要求

提交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提供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服务的承诺函。

6.近3年内政府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合同5份。

7.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8.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9.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10.其他优势。

三、报价

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控制价为#元以内。

四、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凡有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 (略) 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下午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 (略) (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911室)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提交#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比选文件的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比选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公开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5年2月5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略) 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由管委会 (略) 、 (略) 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四)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 (略) 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 (略) 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


附件:

1.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3.报价函

4.比选评分细则

附件下载:附件文件.docx

(联系人:吴燕飞,联系方式:0951-#)

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再次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 (略)

(三)工作内容: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方执法检查提供法律服务;

2.参与#方执法现场检查;

3.按照#方要求审查#方执法案卷;

4.参加#方案件审查会议;

5.接受#方人员日常执法过程的法律咨询,应邀针对性地为#方人员进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的法律素质;

6.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事故、纠纷,依照#方指示,从#方的整体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办案策略,力争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代理复议、诉讼事务,维护#方合法权益;

7.协助#方举办行政听证、法治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8.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

二、比选文件及资格要求

提交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提供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服务的承诺函。

6.近3年内政府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合同5份。

7.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8.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9.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10.其他优势。

三、报价

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控制价为#元以内。

四、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凡有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 (略) 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下午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 (略) (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911室)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提交#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比选文件的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比选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公开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5年2月5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略) 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由管委会 (略) 、 (略) 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四)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 (略) 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 (略) 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


附件:

1.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3.报价函

4.比选评分细则

附件下载:附件文件.docx

(联系人:吴燕飞,联系方式: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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