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扩建年产13万吨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扩建年产13万吨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发改核准〔2025〕2号
连平县发 (略) :
报来《连平县发 (略) 关于核准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的请示》(连发改〔202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开采工作,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4-*-15-01-*)。
项目单位为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
二、项目建设 (略) 连平县元善镇连平县大尖山铅 (略) 。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 (略) 面积1.0324平方公里,生产规模*吨/年,开采标高为+590米至-200米,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巷工程 5400米,延长斜井 310 米,中段调车场 638.5 立方米,中段巷道支护 435 立方米,泵房 243.5 立方米,上述含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预计年产铅金属量1906.59 吨、锌金属量3187.39 吨及其他附属产品。主要设备有浅孔凿岩机、探水钻机、装岩机、井内装载车、提升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
五、请项目单位按照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建设项目。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连府函〔2024〕131号)、《关于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用地的意见》(连自然资管制〔2025〕00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 (略)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404-*-15-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核准部门盖章 2025年 1月20日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河发改核准〔2025〕2号
连平县发 (略) :
报来《连平县发 (略) 关于核准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的请示》(连发改〔202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开采工作,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4-*-15-01-*)。
项目单位为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
二、项目建设 (略) 连平县元善镇连平县大尖山铅 (略) 。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 (略) 面积1.0324平方公里,生产规模*吨/年,开采标高为+590米至-200米,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巷工程 5400米,延长斜井 310 米,中段调车场 638.5 立方米,中段巷道支护 435 立方米,泵房 243.5 立方米,上述含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预计年产铅金属量1906.59 吨、锌金属量3187.39 吨及其他附属产品。主要设备有浅孔凿岩机、探水钻机、装岩机、井内装载车、提升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
五、请项目单位按照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建设项目。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连府函〔2024〕131号)、《关于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用地的意见》(连自然资管制〔2025〕00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 (略)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扩建年产*吨地下开采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404-*-15-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核准部门盖章 2025年 1月20日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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